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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渭北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


    渭北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是从打土豪分粮食逐步发展到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不仅使广大劳动人民在政治上翻了身,拥有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政治权利,还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奋斗目标。
    1931年10月,武字区农民反日救国会在大寨堡召开了有10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斗争反动区长薛荫堂,迫使其取消了按地亩登记契税所摊派的款项。担任武字区第四分区区长的豪绅地主崔福成,对大革命时期农民协会责令其将霸占他人的土地归还原主一事,一直心怀不满,企图反攻倒算。此事被揭发后,武字区武装赤卫队烧毁了崔福成所记的“变天账”,并将其处决。
    1932年3月中旬,中共陕西省委巡视员焦维炽主持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在根据地开展分粮斗争等问题。会后,参加会议的中共耀县组织负责人张仲良和杨仲杰等,组织耀县西原2万多名农民群众“交农”围城,要求减免粮款。这次围城斗争遭到国民党地方当局和驻军的残酷镇压。张仲良等人被捕,耀县“交农”围城斗争遂告失败。
    4月上旬,黄子文指示王瑞琪等组织农民分了武字区太和堡地主张玉泉家的粮食20多石。此后,分粮斗争在渭北地区掀起了高潮。根据中共中央4月27日收到的陕西省委报告记载:“最近在渭北一带的农民,已由普遍的抗粮抗租过渡到分配粮食和武装冲突。在三原武字区由五六十人发动,以至很快发展到一千五百人之多,整个的继续的分配五六天之久,分配了武字区二十余家所存的粮食与财产,……富平农民自动起来攻下美原城抗捐,捣毁区公所,分配了区公所积的粮食。蒲城农民抗粮以后,又有三四次农民抗款缴农,捣毁区公所分配粮食……”①
    渭北地区的革命斗争,得到陕甘游击队的大力支持。6月2日,中共陕西省委代表团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汇报了陕甘游击队五支队南下三原后对渭北农民斗争的推动情况:“渭北农民斗争,五支队南下时,形势是非常高涨的,三原北区是中心斗争区域。在三原党的领导之下,开始农民普遍的分粮斗争,武字前区、后区,西原兴字区②,农民都起来没收豪绅地主富农的食粮分配,共分配粮食二百余石,领导中心的组织是农民反日救国会、农民联合会,武装是义勇队,武器是梭镖,增加十余支新式武器。国民党派军队一排去,被二百余武装义勇队赶跑了。”③
    随着斗争的深入发展,渭北地区的农民斗争逐步由分配粮食向分配土地发展。1932年9月22日,渭北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决议:“革命委员会立即公布并实行苏维埃政府土地法令,没收豪绅地主、富农土地,分配给贫农、雇农与中农。”④
    10月1日,共青团陕西省委做出《关于冲锋季工作决定》,决定指出:“团要领导农村广大青年群众抗租抗债分粮吃大户的斗争,组织赤卫队、游击队,开发游击战争,深入土地革命,领导广大青年群众参加土地革命,没收豪绅地主的土地,分配给贫农、雇农、中农与红军战士,在分配土地中团要保障青年(18岁以上)雇农、贫农利益的获得,建立苏维埃政权,普遍的成立革命委员会。”⑤
    10月4日,中共陕西省委在给三原县委的指示信中强调指出:“在革命委员会领导与号召之下,首先在武字区要立即没收一切地主豪绅富农祠堂庙宇的土地,依照劳动力与人口的混合原则将地平均分配给苦力雇农贫农和中农,富农在他不反革命而且自己耕作的条件之下,可以按劳动力为标准分给坏地。残余地主,绝对不能以任何借口分给土地。”⑥
    10月5日,渭北革命委员会指示渭北游击队在武字区周围的心字区、肃字区,富平县的都村、淡村,耀县西原和华里坊、让牛村一带发动游击战,帮助建立游击队和农民联合会,打击土豪劣绅,保护群众开展分粮斗争。
    10月6日,中共陕西省委在《开展游击运动创造渭北新苏区的决议》中明确要求:“革委会立刻领导并实行苏维埃政府土地法令及一切法令,依照劳动力与人口混合原则,没收豪绅地主富农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与游击队队员,一切官田庙产务必分配给群众,把不好的劳动份土地,分给未反动的富农。党应进行广大解释工作,在农民自愿条件下,实行平分一切土地。”⑦
    此后,分配土地的斗争在渭北根据地逐步展开。10月10日,中共渭北特委和渭北革命委员会决定在武字区南原开始土地分配工作。10月20日,中共渭北特委召开各支部书记联席会议,讨论南原土地分配中的经验教训,决定在有利于贫农雇农的原则下(如将麦苗地分给贫雇农),立即以农民联合会分会为单位分配土地。为了加强对土地分配工作的领导,中共渭北特委和三原县委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由三原县委各委员分片负责指导土地分配工作。27日,中共渭北特委和共青团渭北特委召开党、团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决定各支部用革命竞赛方式,集中五六天时间,在武字区进行土地分配。28日,中共渭北特委和渭北革命委员会召开武字区38个村堡的代表会议,总结南原土地分配经验,并进一步学习苏维埃土地法令。会议决定在全区各村堡立即开始土地分配工作。
    在渭北党、团特委和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下,武字区各村堡的群众迅速投入到分配土地斗争之中,掀起了分配土地的高潮。上河村党支部领导群众分私地200亩,公地20亩,有10多户农民分到了土地。口外庄共分配公地70亩,私地13亩,分到土地的农民有10余户,其中常庆绪分到的5亩公地,一直耕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从武字区开始的土地分配斗争,在渭北根据地掀起了巨大波澜,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共陕西省委特派员贾拓夫在1933年1月向中共中央报送的《陕西渭北特派员报告》中写道:“在渭北群众斗争突飞猛进发展下面,武字区已深入了土地革命的斗争,在革委领导之下,南原上已实行了分配土地,三天内依靠了群众的积极性,大刀阔斧的初步解决了分土地中一切困难的问题。在群众自愿条件下平分了豪绅地主的土地,给雇农分土地以优先权,给游击队战斗员也分了土地,其他许多地方都在群众会议上计划讨论并解决了如何分地的一切问题,但因白军的围剿没有赶着执行。”⑧贾拓夫在报告中写道:“这一土地革命的影响,一直深入到整个渭北群众中间去,在富平、耀州、高陵、白水许多地方的群众都知道武字区实行了分土地,以前在群众中,我们只能听到分粮抗粮等的呼声,现在分粮、杀豪绅、分土地差不多成了渭北群众普遍的呼声,而且在武字区周围,群众在武字区土地革命影响之下,实地动手起来了(如耀州西原),到处群众都说:‘分粮还不算,非分土地不可。’”⑨
    渭北根据地的土地分配后来由于国民党军队的大规模“围剿”而遇到了挫折,未能在大部分地区得以实施,但这一工作的开展,却集中体现了渭北革命根据地斗争的崭新特点,也成为渭北根据地一段光辉而不可磨灭的奋斗历史。
    ①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54页。
    ②  即心字区。
    ③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58页。
    ④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83页。
    ⑤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69页。
    ⑥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76页。
    ⑦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94页。
    ⑧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154页。
    ⑨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咸阳市委党史办公室编:《渭北革命根据地》,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2月第1版,第154页。

西北革命根据地史/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