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张闻天、毛泽东电
1936年1月27日
张毛:
一、近西安党有交通到关中,谓杨虎城托人找我们订立互不侵犯条约,西安党向杨提出:
1、17路军不向红军进攻;
2、不向苏区作任何军事上企图;
3、给红军以物质上军事上的援助。
上述三项杨均承认,但要求保守秘密。
二、红1团在关中袭击骑7师,缴战马21匹,枪15支;又袭击邠州民团,缴枪30余支,活捉队长1,教练官1。
三、黄春圃信,关中附近白军与民团纷纷派代表写信找我们关系。
四、少奇、拓夫已赶往关中处理。
彭
27日8时
原载《中国共产党关于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26页,中国档案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