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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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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恋家舍的唐长安商人——郑绍






马克思曾说过,商人来到世界上,所到之处无不代表了一种变革制度。商人们跨州越县,周流天下,服牛格马,闯荡天涯,所到之处,无不冲击着自然经济的秩序,代表了一种追求财富生机勃勃的力量。在唐代长安就有一位不恋家舍的商人,他叫郑绍,从他身上我们可以窥探那一时期秦商的基本精神风貌。
  一、好男儿志在四方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商人代表了一种追求财富的积极力量,他们与小农经济的农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小农经济的农民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人们追求自给自足,“养生送死之具已足,仅家无盐井耳”,可以关起门来过日子,对市场需求不足,缺乏涉远经营的激情动力。明清世情小说《幻影》“夫妻还假合,朋友却真缘”中有一段夫妻对话,将农民惧怕涉远外出的心态描写得真实可信。其主人翁李雨良对兄弟说:“我与你终日弄这些泥块头,纳粮当差,怕水怕旱,也当不得财主。不若你在家耕种,我向附近做些生意。”其妻韩氏在一旁说:“田庄虽没甚大长养,却忙了三季,也有一季快活,夫妻、兄弟聚作一块。那作客餐风宿水,孤孤单单,谁来照顾你,还只在家。”①而关中民谣《半截瓮》也道出了关中农民不喜抛妻别子、外出经营的恋家心态。其谣曰:“半截瓮,栽蒜薹,娘让出门做买卖,临行前,娘安咐,回头看看我媳妇,擦的油,戴的花,看着看着放不下,不如在家做庄稼。”这种自做自食、安贫恋家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阻挡了人们出门经商、闯荡天下的脚步。
  家庭生活的自给自足放大到社会心态便形成慵惰自守的思维模式,使人们对经商业贾热情乏力,对海商风险充满了恐惧,不愿亡命涉险,经商自富。“金盔银盔,不如锅盔”,“买卖钱,几十年;庄稼钱,万万年”就是关中农民对农商比较效益的结论性认识。而且涉商业贾,风险大,贫富不定,富贵无常,今日为富翁,明朝做乞丐,远不如经营农业、收取地租之利来得保险。求稳怕险本身就是小农保守心态的反映。明代的一首民谣《送亲》将这种心态描绘得淋漓尽致,其谣曰:“劝乖亲,休在江湖上恋。纵经营千倍利,不如家里安闲,餐风宿水容颜易变。想茶,茶不到口,想饭,饭不周全。到夜晚要自展那铺陈也,到天明还得自家卷。”②
  而商人则不同,他们要背井离乡、涉外经营、江湖闯荡、风波奔走,备受逆旅风霜雨雪之苦、涉外情牵家园之愁、旅途盗贼匪患之忧、商海风波跌宕之险,代表了追求财富的进步力量。明清时期的陕西商人一般是12岁离家外出经商,60岁告老归乡,一个人在外闯荡48年,备受人生的各种磨难。明代有一首《古风》将商人的苦况描写得十分真切:“人生最苦为行商,抛弃妻子离家乡;餐风宿水多劳逸,披星戴月时奔忙。水路风波殊未稳,陆璐鸡犬惊安寝;平生豪气尽消磨,歌不发声酒不饮。少资利薄多资累,匹夫怀壁将为罪;偶尔小痒卧床帏,乡关万里书谁寄?一年三载不回程,梦魄颠倒妻奴惊;灯花忽报行人至,阖门相庆如更生。”③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坚毅果敢的性格,就很难为商。清代云南会泽陕西会馆的一道碑文,将商人志在四方的胸怀书写得荡气回肠。该《关西会馆碑文》载:“盖丈夫志在四方,求名利岂能终老乡邑,则客邑于他邦,与萃首于家园,无以异也。”这种视逆旅为归航、客他乡如故乡的情怀,才是一个有作为的商人应有的气度和素养。在唐代的长安就有这样一位商人,对商人的职业自守有精当的理解,他就是郑绍。
  二、郑绍的经营概况和敬业精神
  《太平广记》卷三百四十五对郑绍的经营概况有所记载:
  商人郑绍者,丧妻后,方欲再娶。行经华阴,止于逆旅。囚悦华山之秀峭,乃自店南行。可数里,忽见青衣谓绍曰:“有人令传意,欲暂邀(“邀”原作“命”,据明抄本改)君。”绍曰:“何人也?”青衣曰:“南宅皇尚书女也。适於宅内登台,望见君,遂令致意。”绍曰:“女未适人耶?何以止於此?”青衣曰:“女郎方自求佳婿,故止此。”绍诣之,俄及一大宅,又有侍婢数人出,命绍入,延之于馆舍。逡巡,有一女子出,容质殊丽,年可初笄,从婢十余,并衣锦绣。既相见,谓绍曰:“既遂披觌,当去形迹,冀稍从容。”绍唯唯随之,复入一门,见珠箔银屏,焕烂相照,闺阃之内,块然无侣。绍乃问女:“是何皇尚书家?何得孤居如是耶?尊亲焉在?佳偶为谁?虽荷宠招,幸祛疑抱。”女曰:“妄故皇公之幼女也。少丧二亲,厌居城郭,故止此宅。方求自适,不意(“意”原作“偶”,据明抄本改)良人,惠然辱顾。既惬所愿,何乐如之?”女乃命绍升榻。坐定,具酒殽,出妓乐,不觉向夕。女引一金缶献绍曰:“妾求佳婿,已三年矣。今既遇君子,宁无自得。妾虽惭不称,敢以金缶合卺,愿求奉箕帚,可乎?”绍曰:“余一商耳。多游南北,惟利是求,岂敢与簪缨家为眷属也。然遭逢顾遇,谨以为荣,但恐异日为门下之辱。”女乃再献金缶,自弹筝以送之。绍闻曲音凄楚,感动於心。乃饮之交献,誓为伉俪,女笑而起。时夜已久,左右侍婢,以红烛笼前导成礼。到曙,女复于前阁,备芳醪美馔,与绍欢醉。经月余,绍曰:“我当暂出,以缉理南北货财。”女郎曰:“鸳鸯配对,未闻经月而便相离也。”绍不忍。后又经月余,绍复言之曰:“我本商人也,泛江湖,涉道途,盖是常也。虽深承恋恋,然若久不出行,亦吾心之所不乐者。愿勿以此为嫌,当如期而至。”女以绍言切,乃许之。遂於家园张祖席,以送绍,乃橐囊就路。④
  这一大段文字,无非记述了商人郑绍在陕西经商,途径华阴的一段奇遇。故事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后面那一段郑绍对商人职业自觉和职业坚守的理解。
  本来,燕尔新婚,人们会享受新婚之乐。而郑绍想到的却是自己的职业操守,要求“暂出,以缉理南北货财”,这是一个商人职业自觉的自然流露。商人的本能就是沟通有无,调剂余缺,在贩运南北财货过程中赚取商业利润。郑绍作为一个优秀的商人,有着赚钱发财的强烈愿望,“若久不出行,亦吾心之所不乐者”,面对娇妻新婚,能有这样的认识,实属不易。没有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会做出有悖于惯常的举动,这正是郑绍值得称道的地方。
  当新婚妻子以“鸳鸯配对,未闻经月而便相离也”为由,打消了郑绍欲外出经商的念头后,这本属人之常情,“绍不忍”,也符合生活逻辑。因为商人也是人,也富有爱心,也期盼过上正常人的家庭生活,享受人伦之乐。但郑绍的可贵在于,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商人的本分,“我本商人也,泛江湖,涉道途,盖是常也”,这就已经从职业自觉上升为职业自尊。因为,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就得不恋家舍,好男儿志在四方,不为亲情爱欲所羁绊,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这是极为不易和难得的优秀品质。面对新婚娇妻,生活安逸的诱惑,郑绍能够不为所累,脱身而出,没有坚毅的性格和对事业的矢志追求是很难做到的。妻子在郑绍的好言相劝下,终于被他说服,为他准备行囊,送他上路。也表明了郑绍新婚妻子的深明大义。因为,商人的妻子也要承受生活的磨难,她们虽然“食必粱肉,衣必文采”,但也必须承受分离的痛苦。正如明清的一首民谣所说的那样:“嫁郎莫嫁售货郎,一年四季守空房;不如田间下苦汉,一年四季长守着。”
  郑绍恪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那一历史时期秦商的精神面貌,也因之而成为传统商人的优秀代表。
  ①梦觉道人:《幻影》,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1回。
  ②宗鸣安:《陕西近代歌谣辑注》,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7页。
  ③冯梦龙:《古今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卷18。
  ④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6年版,卷345,《郑绍》。
千年秦商列传 第一辑 周秦汉唐卷/刘阿津 李刚.-西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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