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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法学
    秦岭处在中国腹心地带,曾被古代的智者赞誉为“陆海”。中华民族经略秦岭,已有数千年历史。在经历数千年之后,秦岭,依然能够保有生物多样性,保有生态系统的相对完整性和相对原真性,根本原因就在于秦岭有着极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完备的自我保护机制。简单来说,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秦岭具有非凡的拒止能力。秦岭不是一般的山,而是巍峨挺拔、绵延逶迤、博通东西、统领南北、合和天下的巨大山系。无论是从哪个方向,进山还是出山,皆非易事。秦岭是著名的褶皱断层山,密集而强烈的褶皱、断层千姿百态,并由此形成了千变万化的小生境,而小生境生成了生物多样性,且褶皱系数越高,生物多样性越丰富。与此同时,隆起、褶皱、断层在一定程度上也阻止了外来力量,包括人类力量的进入。特别是秦岭关中弯,从海拔500米左右拔地而起,在水平距离20公里内,拔高2000—3000米,如同在平原上矗立的一道绝壁,阻止了南下或是北上的人群。所以,才有“夫南山,天下之阻也”“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也正是因为人类认为的“阻”“难”,为秦岭留住“绿色宝库”美名立下了首功。
    其次,秦岭具有惩戒进入者的能力。在猎枪出现以前,依靠肌肉力量的人类,并没能成为站在秦岭生态系统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在“人少而兽多”的时代,鲁莽进入秦岭的人,必然要面临蚊蝇侵袭、虫蛇毒杀,或者猛兽屠杀的威胁,有可能被自动整合而进入秦岭食物链系统,并成为秦岭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这让进入者心有戒律,不敢恣意妄为。这种惩戒,对人类而言,显然是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惩戒。“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在人类心灵深处,秦岭是难以言状的酸楚、神秘莫测的生境,人们对其充满了敬畏之心。
    第三,秦岭具有驱离进入者的能力。秦岭主峰太白山,海拔3771.2米。“太白积雪六月天”,太白山很早进入冬季,极端最低气温零下50℃。太白山四周,由高山到低山,由腹心到边缘,陆续进入冰雪世界。冰雪封山之后,在秦岭里即会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寒冷而无援的孤岛。在冰封之前,上山的人群,都会提前撤离。由此,秦岭以自然的力量还自己以宁静。整整一个冬季,秦岭的中高山地带都进入了寂静的世界。当春暖花开,喧闹而美丽的季节来临之时,与之相伴而来的,还有暴雨、山洪、滑坡、塌陷、泥石流,等等。这些被人们视之为灾害,其实也是自然现象,它是秦岭生态系统向不友善进入者发出的驱逐警讯。
    第四,秦岭具有自主修复生态系统的能力。这种修复能力,曾经很有效很强大。秦岭,原本是野生动植物的家园。但部分已经被人类永久侵占。秦岭的顶部,是尚且健在的秦岭生态根脉。野生植物的种子是飞行高手,风儿、蜂儿、鸟儿,都是野生植物种子飞行的帮手。野生动物与野生植物缠绵,一定会“闻风而动”,紧随野生植物脚步找到新的栖息家园。已经被人类侵占的地盘,当人类放手还给秦岭时,秦岭就一定能够用顶部的生态资源,年复一年,修复失去的家园,恢复曾经的生机活力。
    毫无疑问,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已经获得了超级强大的力量。秦岭所具有的四种保护能力,被人类一一突破。纵然有的也只是局部的突破,但对秦岭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却是深度且具全局性的。如今,已经不是“人少而兽多”,而是“人多而兽少”。人多了,自然少了。原始的、本真的、优美的生态环境,更成为稀缺品、奢侈品。
    在早期的历史中,人类使用肌肉的力量,力量比较弱小,也显得比较贫穷。因为贫穷,人们进山索取山货,或者是借道秦岭,对秦岭生态系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是损害了秦岭浅山的植被,好比是损害山的肌肤,对秦岭来说如同是疥癣,这即是“穷破坏”。秦岭依靠自身的力量,假以时日,便可以将穷破坏予以修复。即就是这样,古人也讲究要遵循四时,不可过度索取,竭泽而渔,可称之为“穷保护”。后来,人类找到了肌肉以外的力量,也逐渐富裕起来,不再满足于仅仅向秦岭索取山林资源,而是觊觎秦岭山中的矿藏资源,觊觎秦岭深处的森林美景,觊觎在城镇找不到的一切,于是,对秦岭的破坏,由浅山走向深山,由山的肌肤走向山的骨血,这就是“富破坏”。由此,秦岭遭受的是伤筋动骨之痛,秦岭生态系统走向崩溃的边缘,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已经无法修复。穷保护对应着穷破坏,更多时候是借助伦理道德。对于富破坏,需要实行富保护,也就是在凭依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启动法律保护机制,实现“以德治山”与“依法治山”相结合。
    过去,人是生态系统的“产出”,也是生态系统的最大受益者。现在,因人的过度贪婪、过度索取,成为秦岭生态系统安全的直接威胁。今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成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根本上是因为人类在无限使用自己的超级能力。而这种能力,超越了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护能力,继而严重危及生态系统安全。因此,生态保护就是人类要主动控制自己的能力。
    人类如何控制自己的能力?首先,人类要自觉自醒,要控制自己的欲望。要深刻意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人类过度使用自己的力量,毁掉的不仅是自然,也是自己的家园。人类要控制自己的力量,使之与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护能力相适应,使生态系统能够实现自我调节、自我修复。其次,控制人类自身力量的力量,防止贪欲膨胀、行为失控,在根本上讲,要以法律的强制力为保障,实行法律保护机制。法律保护机制是人类的终极保护机制。第三,人类要用自己已经掌握的科技力最,支撑秦岭生态修复进程。
    陕西秦岭是大秦岭的一部分,但不是一般的部分,而是腹心的部分、核心的部分、精华的部分。在保护秦岭生态根脉与人文根脉上,陕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就是一部肩负着保护中华父亲山重要使命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法律实践,也为全面依法保护大秦岭开了先河。
    依法保护秦岭,须得坚持“法法秦岭”的基本原则。前面一个“法”,是指法律法规规定,法律实践活动;后面一个“法”是受制于的意思,是尊重遵循,是学习效法。这里的“秦岭”即是“秦岭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护机制”。法法秦岭,也就是要尊重秦岭,顺应秦岭,把秦岭的自我保护机制转换为法律规范、法律条文。
    首先是拒止。在自然拒止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法律拒止机制。秦岭高海拔地区、秦岭主梁、主要支脉、自然保护地等,为秦岭的生态根脉所系,也是秦岭生态修复的根基所在,应当列为秦岭极重要保护区,形成“海拔+园区+廊道”连片保护模式,实行准国家公园体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严格禁止人类力量自由进入;极重要保护区下一圈层,是重要保护区,应当严格限制人类经济活动;重要保护区之下的圈层是一般保护区,应当精准制定“负面清单”,阻止不当进入。
    其次是惩戒。在自然惩戒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法律惩戒机制。对秦岭原住民,以及合法的进入者,应当实行法律约束,也就是形成秦岭行为戒律,使之不得随意而为,促其成为秦岭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而不是破坏者。陡坡地种植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开挖山体、侵占河道建构设施,不得向河道直排污水、倾倒垃圾,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或引入外来物种,禁止在封山育林、封山禁牧区开垦、采石、取土、挖根、割漆、放牧等,以及严禁采伐天然林等等。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应依法受到惩处,决不能失之于宽,产生“破窗效应”。
    第三是驱离。在自然驱离机制基础上,建立法律驱离机制。这是法律保护工具箱中最严厉的手段。要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关闭违法开采企业等。已经进入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小水电工程,严重影响秦岭生态系统功能完整性,法律规定退出的一定要限期退出。
    第四是修复。在自然修复机制基础上,建立法律修复机制。过度开垦的耕地、不当开挖的矿山、拆除违法建筑留下来的“伤疤”,自然修复旷日持久,甚至希望渺茫。因此,需要采取人工措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治理修复步伐。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大力参与秦岭生态修复,帮助野生动植物建起新的家园。
    总之,秦岭具有独特性、唯一性。以保护秦岭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原真性为目标,人类就需要控制自己的欲望,控制自己的力量,把自我保护机制与法律保护机制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山”与“依法治山”结合起来,让两种机制、两种治理共同发力,相得益彰,永葆秦岭生态系统的生机活力。
出处:

秦岭简史/党双忍著.--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社有限公司,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