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深化林(山)长制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
作者:汉台区秦岭办时间:2024-02-21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召开区级总林(山)长会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林(山)长制工作2次,定期召开区级林(山)长制办公室会议,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印发《区级总林(山)长令》《2023年汉台区林(山)长制工作要点》《林(山)长制区级考核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压紧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设立区、镇、村三级林(山)长96名,2023年以来,区级林(山)长开展调研巡林31次,镇、村级林(山)长开展巡林2700余次,有效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难点、堵点问题。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开展专项检查2次,下发督办单、通报8份,全面完成《全市林(山)长制问题清单》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林(山)长+警长”“林(山)长+检察长”“林(山)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履职与司法监督同向发力、有效衔接。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林(山)长制绩效提升年”活动,新增示范镇2个、示范村4个,以典型示范带动绩效全面提升。加强护林员管理,签订聘用协议,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进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应用,有效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调整更换镇、村级林(山)长公示牌21面,印发《汉台区林(山)长制简报》5期,组织开展林(山)长制、森林资源保护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彩页、政策汇编手册3.5万份,在市、区主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2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四是推进“五绿”落实。成功申报全市唯一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开展森林抚育建设10000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及时组织抢救复壮濒危古树2株。制定《汉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签订《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公众责任保险协议》,开展“2023清风行动”,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1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形成有力震慑。编制《汉台区森林防火专项规划》,强化扑火队伍建设,落实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值守等工作措施,连续实现第35个无重大森林火灾年目标。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普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56万亩,清理枯死松树22414株,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