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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创新“三长”+“三长”机制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汉中市佛坪县是国家南水北调的重要水源涵养地、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要取水点,同时也是大熊猫、朱鹮、羚牛、金丝猴的重要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十分重要。为进一步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佛坪县创新思路,在全省率先实施公、检、法“三长”+林(山)河(湖)田“三长”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熊猫家园”生态品牌。
  2023年5月,佛坪县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佛坪县公检法“三长”+林(山)河(湖)田“三长”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确定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长’+林(山)河(湖)田‘三长’”组织体系,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开展联合调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林(山)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成员单位对发现的涉秦岭生态保护问题线索,按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职责及时移送处理。
  为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各成员单位经常性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举行“家门口的听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组织“三长”有关部门开展巡林、巡河、巡田,排查“四乱”问题,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水生生物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活动,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公安局、检察院分别牵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重要场所排查整顿,对发现的违法案件边排查边普法。与此同时,实行县镇村三级警长网格化管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2023年8月18日,佛坪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在联合执法巡查中发现,村民王某、谢某在椒溪河禁捕区使用非法捕鱼工具捕获多鳞白甲鱼等国家二级野生保护鱼类,公安机关以二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并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履行渔业资源修复义务,在该河道分两次共增殖放流价值6万余元的鱼苗6.8万尾。
  2023年3月,村民白某某在县检察院和县林业局的共同监督下落实生态修复义务,补植蕙兰54株,这是对白某某在秦岭保护区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蕙兰1棵的处罚。这起案件,白某某获管制六个月、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判决生效后,白某某请求人工补植蕙兰替代罚金,鉴于环境保护的初衷,法院同意了他的请求。
  这一系列案件的妥善处理,形成了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共治大格局,实现了检察监督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截至2023年12月,佛坪县检察院共立办案件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国土资源局向检察院移交耕地问题案件线索3条,林业局向检察院移交秦岭“五乱”案件线索15条,检察院摸排涉生态环境案件线索35件,公安局办理涉生态环境案件3起。
  “三长”+“三长”机制实施以来,职能部门履职主动性更高了,群众守法意识更强了,佛坪县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大幅度减少,山更青、水更绿了,“三长”+“三长”机制正在助力佛坪生态环境向更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