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秦岭保护局组织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月活动
作者:尚旭时间:2024-01-08
近日,鄠邑区秦岭保护局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月活动。按照鄠邑区委秦保委办公室《〈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围绕宣传主题,通过开展“六进”活动、统筹线下活动与线上宣传等各种宣传平台,悬挂标语、摆放展板、现场讲解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讲《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秦岭保护知识。同时,利用电子大屏、宣传车播放《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宣传片。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四周年宣传月活动营造了积极热烈的氛围。本次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进一步向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