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建立“三长”协作机制 护好秦岭河湖
作者:时间:2023-12-07
为全力维护河湖安全,及时解决日趋复杂的河道监管问题,凝聚共识,增强河湖保护合力,经多方磋商,丹凤县“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于近期正式建立。
“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在原有的3级河长基础上分级设立了河湖检察长、河湖警长,县级设立总河长、河湖总检察长、河湖总警长,在丹江、武关河、银花河、老君河、资峪河等5条主要河流设立县级河长、县级河湖检察长、县级河湖警长,在镇办设立镇级河长、镇级河湖警长。成立“河长+检察长+长”协调联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河长办,负责日常协调联动工作;镇(办)河长办负责镇级河湖长、镇级警长协调联动有关日常工作。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保障“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顺畅运行。
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是丹凤县秦岭保护工作中的有益探索,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协同巡查、联合督导、宣传提升7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聚焦水资源管理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保持及其他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水事违法行为,加强互动配合,强化工作举措,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新格局,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