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法院“生态司法+碳汇修复”座谈会在商州法院召开
作者:时间:2023-11-2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全力推动生态司法与碳汇修复工作的有效衔接。近日,商洛市法院“生态司法+碳汇修复”座谈会在商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商洛市中院副院长王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衍举到会指导,会议由商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芳斌主持,邀请了陕西省社科院研究院闵晶晶教授、市秦岭办副局长张德清和安康铁路法院员额法官李璇参加交流。
座谈会上,安铁法院和洛南法院分别结合审判的“碳汇”案件进行了经验分享。与会单位针对各自业务领域中遇到的涉“碳汇”问题和司法需求进行探讨交流,闵教授进行了逐一解答,为法检两院下一步引入“碳汇”理念办理环资案件提供了思路和概念。
王斌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深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主动引入“碳汇”理念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一要进一步强化学习交流、解决“知识欠缺”问题。全市法院干警要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会和本次座谈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内在价值,以“生态司法+碳汇修复”路径努力适应现代化环境资源审判的新需求、新发展。二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解决“信息不畅”问题。紧紧抓住诉前、判后两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依法履职,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外部跨行业、内部跨部门的高效府院联动体系,构建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推动环资案件办理效果从有形财产赔付到无形修复补偿的延伸。三要进一步强化探索创新,解决“思维困境”问题。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时,适用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的裁判执行方式积极探索适合商洛现状的“生态司法+碳汇修复”新路径,创造商洛环资品牌、打出“生态司法+碳汇修复”名片,以实际行动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让秦岭的山更青水更绿。
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主管院长、环资庭长,两级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及区发改局、区林业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