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开展“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
作者:时间:2023-11-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在秦岭生态保护中的司法担当和工作成效,11月8日,太白县人民法院走进太白县黄凤山小学,开展了以“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黄凤山小学2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法官们通过一幅幅展板、一个个案例、一页页宣传册,向师生们展示了太白法院在秦岭生态保护工作中的“成绩单”。同时,还结合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盗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案件,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引导学生们了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从小树立秦岭生态保护的意识,自觉维护秦岭生态环境,确保太白绿水青山常在。
太白县地处秦岭腹地南麓,县域总面积278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91.96%。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野生动物大约975种,野生植物大约1195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8种,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70余种。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孕育了神奇美丽的太白县,被誉为“天然中草药宝库”和“中国生物基因库”。
近年来,太白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先后设立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宝鸡片区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和太白县秦岭高山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参与秦岭环境整治,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区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下一步,太白县将不断深化实施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大生态司法保护力度,奋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家园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