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推行“生态贷”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作者:吴滋菁时间:2023-11-03
近日,商洛市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制定印发了《关于创新推行“生态贷”,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实施意见》指出,“生态贷”重点支持《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所列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以及拥有优质生态产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户、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目标是通过在金融机构推行“生态贷”,实现授信高一点、利率低一点、风险降一点、手续减一点。
一是优化评估授信“惠民生”。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生态贷”服务窗口,金融机构和镇办、村(社区)分别确定一名“办事员”,建立“银务、事务、村务”服务体系。另外,对于符合“生态贷”条件的客户扩大授信额度,金融机构逐户做实信用担保,并将其增信和贷款额度分别在原有基础上浮。
二是降成本控风险“堵漏洞”。县(区)财政每年筹措一定资金存入开展“生态贷”的金融机构,利用投资盈利支持农户转贷和用于降低不良贷款风险、拉低贷款利率。鼓励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商洛分行申请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采取与省、市、县(区)担保公司合作等方式,降低贷款利率。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让利客户。
三是简化贷款流程“加速跑”。建立授信互认制度,实行评估授信标准、程序、报告“三统一”。金融机构实行审查审批同步,缩短办理时限。鼓励以镇办、村组为单元,整村批量评估授信,分批分户放贷。实行“线上线下”结合,让客户少跑路。
四是保障“生态贷”供给“固根本”。各金融机构每年年初单列“生态贷”计划,并根据实际增调计划,同时确保季末、年末“生态贷”余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15个百分点以上。另外,各县(区)政府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生态贷”相关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企业农户信息等,每季度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生态贷”对接会,推进对接合作。
五是加强信贷激励引导“保落实”。建立督导检查和年度考评制度,将“生态贷”完成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范畴,依据考评结果赋分。人民银行商洛分行会同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生态贷”督导检查。另外,建立星级评定和财政专户定存挂钩制度,县(区)政府每年组织受贷客户对金融机构“生态贷”成效开展星级评价,并将“生态贷”成效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
《实施意见》的印发,有助于商洛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配套政策体系,有效解决生态产品抵押难、变现难等问题,搭建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