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长角坝镇“五提升”深化林(山)长制提质增效
作者:王海时间:2023-11-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林(山)长制工作各项任务要求,切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佛坪县长角坝镇聚焦示范镇村建设,严督实导、狠抓落实,扎实推动林(山)长制提质增效,真正形成“山有人管、树有人护、火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良好局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职责促提升。为夯实林(山)长制责任,长角坝镇党委、政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镇林(山)长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镇、村两级林(山)长职责和管辖范围。因林施策,强化“一员一长”队伍建设,确定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4人为镇级林(山)长,村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主任12人为村级林(山)长,整合现有护林员30人,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林(山)长网格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并及时更新镇村林(山)长公示牌7面。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有力促提升。为确保长角坝镇林(山)长制工作的高效运行,镇党委、政府及时将办公室设定在镇党政办,落实3名干部具体负责林(山)长制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镇级“四上墙、四入档”、村级“两上墙、两入档”要求,制作镇村林(山)长制度牌25面,将组织体系结构图、责任区示意图、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上墙,规范完善森林资源清单、“一长一员”名单、会议记录、护林员管理等档案,为林(山)长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基础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高效运行促提升。及时健全完善林(山)长会议制度、工作职责、巡林制度、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与6个村签订林(山)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30名护林签订管护协议,定期召开林(山)长会议,将林(山)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年综合考核,与村干部季度及年终考核结果、绩效工资发放挂钩,确保林(山)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共召开全镇林(山)长会议2次,村林(山)长会议19次,解决林(山)制工作难点问题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