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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西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鑫丰公司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治理项目、泾洋小微湿地生态修复、松材线虫病防控、河湖长制工作、汉江湿地保护、汉江干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条例》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检查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夯实秦岭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保护好秦岭生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要紧盯巡视巡察和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坚决预防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全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依法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确保秦岭青山常在,碧水长流,成为永续、可持续发展的“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