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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检察蓝” 守护熊猫家园
  佛坪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佛坪生态区位特点,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部署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以大熊猫为代表的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用心用情守护“熊猫家园”。
  在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7件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谢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在这之前,该院办理的马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督促整治小水电站违规改建、扩建行政公益诉讼案相继入选2021年度、2022年度“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是全省唯一一家连续三年均有案例入选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基层检察院。
  佛坪县位于秦岭南麓,境内生态环境优良,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和省引汉济渭工程主要调水点,森林覆盖率达91.19%,被誉为“生物基因宝库”,“秦岭四宝”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齐聚于此,大熊猫野外分布密度、偶见率居全国之首。佛坪县检察院牢记“国之大者”,持续强化案件办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去年以来共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65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公益诉讼案件59件。同时,在案件的审查、执行监督过程中,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措施,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双赢效果。
  依托域内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观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业保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保护和检察机关司法保护,探索构建“三个一”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机制,被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2023年度检察改革创新项目”。联合13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关于建立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深入大熊猫栖息地开展生态环境预防性保护,前移监督关口,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立体防线。“佛坪县秦岭大熊猫保护”入选全国2023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
  将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到司法办案全程,针对非法捕捞、污水排放等问题,积极加强调查研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得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此推动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了一批长效机制。先后建立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生态修复基地和大熊猫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教育作用。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深入案发地上门听证,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为建设和守护“熊猫家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