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全力推行项目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承诺制
作者:时间:2023-10-13
近年来,为了切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好秦岭区域生态环境,太白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项目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承诺制》,在项目建设中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建设现场设置承诺牌,并自觉遵守和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太白县秦岭办按照相关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建设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承诺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具体情况进行通报。
今后,太白县将持续营造关心秦岭、爱护秦岭、敬畏秦岭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秦岭生态保护的共识,不断增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