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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开展7.15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今年7月15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违建别墅作出第6次重要批示5周年的日子,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山阳县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资源局及西北政法大学社会实践团体等部门单位在县政府广场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各镇(街道)在各自辖区内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音频+纸媒”的方式开展,现场悬挂了宣传条幅,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屈文宏深入活动现场,指导宣传工作。各部门、单位向广大干部、群众、学生等群体发放了宣传彩页、《条例》手册、倡议扇面、主题水杯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向5000余人宣传普及了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利用护城河长廊广播滚动播报了《山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加强秦岭“五乱”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通过人民广场户外电视播放了《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宣传片,借助出租车LED顶灯显示屏字幕重复显示“持续打击秦岭五乱,维护秦岭生态安全”宣传主题,有效营造了社会各界知晓秦岭、关心秦岭、保护秦岭、敬畏秦岭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山阳县将继续坚持“整”“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相结合。一是做好思想发动,广泛动员,让人人都做保护秦岭的宣传者、倡导者、推动者、践行者。二是加大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网格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前哨站”作用。三是主动出击,狠抓秦岭“五乱”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持续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