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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五项措施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3年,丹凤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切实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两个结合”促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宣传。组织全县60个成员单位在4月20日、6月5日等时间段开展集中宣传,印发宣传彩页、环保手提袋累计4万余份(个)。要求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有1篇秦岭保护方面的宣传稿件,截至6月底,在微信、微博发布宣传信息180余条,省秦岭网刊登26篇。
  二是强化督查促成效。加强对镇(街道)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的督查考核,强化过程管理和目标管控,全力巩固拓展秦岭“五乱”整治成效,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月度督查机制。1-6月,组织对全县12个镇(街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2次。对镇村秦岭生态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排名,下发通报,形成了预防问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核查成效的闭环体系,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是业务培训促巡查。组织召开全县信息网格化管理培训会,细化月督查标准,下发月督查细则,明确村(社区)网格员每周常态化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轨迹每月每人至少10条、每次巡查时长至少20分钟、距离至少2公里。每月对各镇办秦岭保护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县对镇办年度考核,确保网格员开展常态化巡查。
  四是快查快处强震慑。积极推行《打击处理秦岭“五乱”问题快查快处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建立了秦岭“五乱”问题快查快处专班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有奖举报、督查考核、公开曝光等工作机制,通过发现问题、台账管理、交办处置、结果反馈、通报情况等闭环工作流程,各部门间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联动打好“组合拳”,合力快查快处秦岭“五乱”问题及破坏环境违规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县公安局共查处刑事案件12起、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7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4人县纪委监委受理线索5件、立案5件、处分4人;县人民法院审判案件7件、涉案11人;县检察院批捕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5件5人、诉前检察建议8件。
  五是试点工作求突破。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开展生态交易、启动GEP与GDP双评价双考核、开发“两山贷”金融产品、开展“我在秦岭有棵树”桃树认领活动、有奖征文等系列活动。为全县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模式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