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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进一步强化秦岭区域农家乐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秦岭区域农家乐管理,安康市印发了《安康市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办法》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安康地域自然和人文特色,对秦岭区域农家乐开办条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坚持“生态优先、规模适度、规范经营、有效监管”的原则,按照“规划引领、科学选址、环保优先、提升品质、打造品牌”的发展思路,注重建设品质,实施动态管理,规范和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
  同时,对照《办法》将建立健全农家乐动态排查梳理整改机制,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农家乐(民宿)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与历史文化的协调、与风土人情的融合,鼓励精品化、品牌化、连锁化、集群化发展。
  目前,安康市正组织力量,对现有农家乐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细化措施,全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