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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从事后处置为主到事前防范为主的转变,岚皋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
  紧盯宣传培训针对性,抓住“关键人”。印发《关于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针对“关键人”开展集中培训。围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等内容,对秦岭委成员单位涉秦岭工作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培训60余人次;组织县、镇、村三级网格员开展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培训15人次。
  突出宣传培训整体性,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和属地镇管理责任,分行业、分层次开展行业系统,镇、村(社区)干部、群众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干群学法知法、尊法畏法、守法执法、用法依法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利用横幅、电子屏、院落会等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已累计实施集中培训500余人次,张贴横幅20余条,动用电子显示屏10余个。
  体现宣传培训预防性,落实“对标改”。坚持学以致用,结合宣传月活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问题摸排和执法过程中引导镇村干部、群众结合所学政策法规,对照比较事前预防和事后违法整改成本,切实增强主动开展问题排查动力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联合执法中,引导干部群众自我排查发现问题2条,立行立改到位2条。
  下一步,岚皋县将按照宣传月工作安排,在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轮值集中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事后处置为主到事前防范为主的转变。
出处: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