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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五个强化”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佛坪县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增强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抓好《佛坪县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的意见》《佛坪县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施办法》《佛坪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坪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
  强化监管提升效能。扎实开展“五乱”问题排查整治、秦岭生态保护省市反馈及自查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逐个销号整改到位,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持续加大对自然资源领域的监管力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执法动态巡查,累计查处违法案件2件。坚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产业项目融合发展,严格执行秦岭生态项目用地准入和负面清单,坚决制止负面清单规定的项目用地,保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修复筑牢根基。加强现有矿山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复绿复垦等治理措施。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优化资源开放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组织开展“保护秦巴生态、共建绿色矿山”植树活动,累计绿化矿区面积约2000平方米。
  强化协作凝聚合力。严格落实《佛坪县秦岭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整治,每年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深入落实“田长+检察长”等工作协作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秦岭区域生态保护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纳入宣传内容,采取集中宣传、专项解读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规定,确保《条例》深入人心,逐步形成“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环保意识。
出处: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