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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集中培训会(汉滨分会场)顺利召开
  4月10日,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集中培训会召开,汉滨区分会场同步进行。全区19个涉秦岭镇办、区直有关部门参加了分会场集中培训。
  会上,省秦岭办秦岭处处长郭健顺同志就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点,结合全省秦岭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培训辅导。
  培训会要求,要深入学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实践指标,切实担负起秦岭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要全面开展问题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盲点、疑点,按照问题类型逐一录入问题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招;要高标准完成中省市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反馈问题全见底,历史问题全清零;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清单制度,加强秦岭区域的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不断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据了解,近年来,汉滨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全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并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后制定印发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破坏行为奖励举报机制》《“三早三变”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实行秦岭工作“月通报月排名”机制,持续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落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行“五项工作机制”(区级领导包抓和部门包联机制、提醒交办机制、整改问题倒计时预警机制、日报告制、常态化摸排整治机制),成立“七个摸排整治工作组”(矿山整治工作组、河道整治和水源地保护工作组、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组、项目排查组、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舆情管控处置工作组、督导问责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头负责,将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设置为三级网格体系,推行所有区域“一张图、一张网、一套标准”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制度,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方位开展。三是加强生态修复。加强植被保护,扎实抓好绿化造林。全区设立林长724名,树立公示牌346块。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林地面积421.71万亩、草地面积3.32万亩、湿地面积0.7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河长561名,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中心城区及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四是严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取缔汉江采砂点32处、拆解船只114艘,收缴非法捕捞网具及设备467件,立案查处非法捕捞行为12起。开展“林区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侦破涉林刑事案件10起,收缴捕猎电网2套、捕猎夹62个、钢丝套索56套、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84件。
  下一步,汉滨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历史责任,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常态长效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出处: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