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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秦岭保护使者 展司法行政担当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省“三个年”活动,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今年以来,临渭区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定位,认真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加强涉秦岭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为抓手,严格落实对涉秦岭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促进涉秦岭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加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普法责任制,尤其是在每年的“7·15”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提前谋划,力争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全民守法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三是强化对涉秦岭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审查力度,严格把关文件质量,确保不越红线、不触底线,同时跟进掌握文件执行情况,及时清理不合时宜的文件,保证文件执行有效,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发力。

  四是加大涉秦岭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总结推广先进调解工作经验,坚持涉秦岭矛盾纠纷应调尽调、就地调处,将涉秦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使命激励新作为。临渭区司法局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功成有我”的使命感,乘势而上、锐意进取,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守护秦岭生态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出处: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