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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州区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
  近日,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和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明确生态保护责任分工,优化网格员联动调配使用,为华州区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方案》提出,区级设立“林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林长、检察长以及“林长+检察长”成员单位、联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联合督办、协同监督、协作办案等8项协作机制。
  《方案》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督办,加强对协作机制工作领导。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林长+检察长”组织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管理能力。检察院在林长办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工作室日常工作,林长办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对接配合各项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检察院与林长办互派人员实践学习、开展联合培训等模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与检察干警办理涉林案件的业务水平,推行检察长参加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等方式,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林长制改革和林业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视情况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为全区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出处: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