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聚力守护秦岭青山绿水
作者:商洛市林业局时间:2022-12-14
近日,商洛市林长办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商洛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意见中指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依法治林、严格执法;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两法衔接”、协作调查、会商研判、协同督办及业务交流等七项机制。
意见中明确,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情况;林长制办公室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协调处理难度大、行政处罚后违法行为人对拒不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及解决“两法衔接”中遇到的问题时,检察机关给予相应支持;对林业易发、高发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检察机关可集中提出意见建议;对于重大案件及媒体关注度高、涉及面广、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列出督办清单,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按照各自工作规程开展协同督办;检察机关和林长制办公室采取互派交流授课、互邀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等方式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共同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业务能力水平。
下一步,商洛将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推进全市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林业产业更旺盛的美丽商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