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县召开矿产资源领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作者:宝鸡市秦岭办时间:2022-11-30
为深入推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效实施,切实落实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持续打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战,使秦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11月11日,宝鸡市凤县召开矿产资源领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矿产资源领域秦岭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作为必须担实担好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时代责任;各矿山企业要履职好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从严、工作从严、要求从严,持之以恒守护好秦岭矿山生态环境。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监管“利剑”作用,主动担当作为,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实抓细抓在手。在已发现的问题方面,要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台账等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坚持整改不全面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一抓到底、真改实改,直至问题全部解决。在日常工作开展方面,各镇要落实好属地责任,主管部门要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做好政策指导、排查监管、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做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源头杜绝,切实做到违规行为零容忍。在机制体制建立方面,相关部门要形成联合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坚决杜绝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出现事情没人管、管不住、管不严现象,确保秦岭矿山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到人、见到成效。在信息共享方面,各部门要通过自己分管的卫片,利用天上看、地下查、图上核,形成一张网,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进行巡查监管,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切实发挥县级秦岭办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效能。
会议强调,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在矿业权退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和使用以及露天采石专项整治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逐级传导压力,对每项工作任务、每个排查出的问题专班推进、责任到人。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等“三案”履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责任,确保有源可溯、有迹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