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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房婚俗

责任者: 孟学范著


    陕南各地的婚俗中,都有填房的风俗习惯。在秦、巴山区更为流行。
    这里,死了男人的妇女,被称为寡母子。在过去,寡妇是不许再嫁的;有的寡妇也会被家族中的强权者卖掉。即是再嫁,也不像通常办喜事那样,接人时,都是在晚上,像做贼一样悄悄接人,有的家族中还派人去追打,显示寡妇出嫁是不光彩的事。直到解放后,寡妇才得到了自由再嫁的权利,封建婚俗才逐渐消失。
    填房,就是在本家里孤男寡妇结合成婚,填补空房之意。此风俗,在这里流行历来很久。例如,一家之中兄长(或弟)亡故,其弟或兄又未娶妻,弟与嫂(或叔与弟媳)都是只身孤影,相互也能理解和爱怜者,由在世父母或族中人从中撮合,叔嫂成婚即称为填房。
    据了解,填房的婚俗,自古有之,今亦流传。历来虽无明律提倡或禁止,但人们对其褒贬不一。一种认为:在“好马不二鞍”、“好女不二嫁”的封建社会里,是一种再婚的变通方法和对封建礼教的反抗。特别是在一些穷山辟壤地区的贫困家庭,男人娶妻不易,寡妇再嫁又不允许,填房可算是一事二益之举。一可通过在世父母允许,使其孤男寡女结婚合法化。二可使一些濒于破裂的家庭从新组合,开拓新的生活之路。三使一些丧子的年迈老人得安慰,有所依靠,它对稳定社会也有一定的作用。当然,填房婚俗之裨益远不止这些。
    另一种则认为:叔嫂成婚是大逆不道和乱了纲常的行为,不可取。但在了解中发现,填房婚俗多出自贫寒人家,富豪之家,从未见过,这说明它与经济基础是分不开的。因为,富豪和权贵之家有钱有势,娶妻纳妾容易。妻亡可再娶,天经地义(大男子特权);夫亡妻守节,理所当然(套在妇女身上的封建枷锁)。

出处:汉中民俗/孟学范著.-北京: 中国文化出版社,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