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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消费与东巴文化艺术传承
光明日报
中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中断文明进程的文明古国,其丰厚深邃的文明成果早已为世界所瞩目。自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出台以来,中国已成为进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多的国家。近十年来,随着官方和民间申遗热潮的持续高涨和申遗成功项目的逐年增多,如何保护和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个日益凸显的问题。应该说,在理论层面已经就此达成了许多共识,也建立了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基本理念。然而,实际操作过程往往不尽如人意。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观念下,非遗旅游与非遗消费方兴未艾,非遗保护变成了对GDP的直接追求,大众参与变成了大众围观,文化传承变成了文化消费。
东巴文化艺术是古代纳西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国传统文化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世纪四十年代开始就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珍视,几代学者接续进行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自从丽江荣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三个遗产的城市之后,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随着丽江旅游业的长足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外人士了解了东巴文化,这对于东巴文化艺术的普及和推广在客观上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目前东巴文化艺术保护传承仍然不无隐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商场、店铺招牌等处普遍存在东巴文的硬译和误译。几乎所有的商场、店铺、旅游景点、服务行业等场所的招牌都配上了相应的东巴文字,这对于东巴文和东巴文化的普及推广具有积极作用。任何一个走进丽江的游客,都可以由此感悟东巴文字的特有魅力和纳西先民的智慧创造。然而,并非所有招牌的东巴文名称都准确无误,如“中心”之类,都是以“心脏”的象形来标注,就显得不妥。甚至连“中国移动”、“肯德基”之类极具当代性的招牌,都配有东巴文,实属牵强附会。东巴文作为纳西先民的创造,存活于东巴经典的特定语境中,它不具备翻译和诠释一切的功能,有人形容东巴文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其意在于指陈东巴文属于文字发展某一阶段的产物。既然它“永远长不大”,就永远保留其童真、童趣。丽江应该给东巴文化语境以外的人们提供纯正的、原汁原味的东巴文和东巴文化。否则,东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以及可持续发展就无从谈起。
其二,表演性质的东巴文化再现遮蔽和扭曲了东巴文化的本来面目。东巴文和东巴艺术都源于纳西人的宗教信仰——东巴教。纳西人人生的每一个重要阶段如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以及生产收获和日常生活的大小事务,都要举行或大或小、或繁或简的祭祀仪礼,东巴文化艺术正是存活于这一宗教空间。在纳西村落和纳西人家,人们会被扑面而来的宗教浓情和艺术氛围所感染,触目所见,山坡上插着成片的绘有神灵或鬼怪的木牌,树上系着五彩缤纷、图像怪诞的旌幡,墙壁上有东巴文抄写的经文,还能欣赏到与某种祭祀有关的纳西歌舞。但很多随旅游业勃兴而进行的表演,如祭祀仪礼、歌舞节目等,已经淡化了原有的宗教背景,取悦观众成了主要目的,现代审美趣味替代了原有的宗教情怀。缺乏对东巴文化艺术的深层次的把握与学理性的研究,就无法传达出东巴文化艺术特有的民族美,视觉盛宴所呈现的只能是被遮蔽和扭曲了的东巴文化精神。
其三,固态化的东巴艺术陈列和固定的道场脱离了东巴教的宗教语境。东巴教与其他宗教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固定的道场,东巴们为诸神群鬼的造像大多是临时的、随机性的创造。但我们在玉水寨等地看到的固定道场里面,面偶、泥偶、木雕、木牌画、布卷画、纸牌画等都是事先准备好了的,用于展示和表演,这固然省事得多,但我们看不到智者东巴们自由、随意、随机的创作,缺少了现场感,也与东巴教祭祀仪礼的旨趣相去甚远。
其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特别要求对各国和各地区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清点,列出急需抢救的重点和有重要代表意义的遗产项目,并要求建立一个由专家和各会员代表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协调有关工作。在这方面我国相关部门做了不少具有积极意义的工作,成效显著。世界首例非遗保护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2》也已经出台,这表明我国由“重申遗”到“更重保护”的转变。但仅有法律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中国艺术研究院苑利先生曾指出,与保护方法相比,当下的非遗保护更应该注意观念的更新与转变:一要树立非遗是文物的观念,否则,你改我改,非遗迟早会被改造得面目全非;二要树立整体保护观念,防止用“核心技术”取代“整体保护”;三要树立保护非遗即是保护中华文化基因观念,非遗保护所追求的不应该是GDP,而是一个民族的优秀传统;四要树立活态保护意识,倘若以博物馆式的固态保存取代活态传承,非遗必然过早夭折;五是树立传承人是非遗主人翁观念,以政府取代传承人,其结果必然会使非遗“生于民间、死于庙堂”。的确,转变观念是当务之急,如何避免偏离文化的盲目消费和过度消费,坚守非遗文化的民族立场,保持文化定力,仍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重要课题。
(作者:陈龙海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东巴艺术的多重文化属性与艺术创新”〔11YJA760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