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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图书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2015-07-22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文化厅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结合我馆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加强调查研究

   1、馆领导班子、党委委员要经常深入各部门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每位馆领导确定2-3个联系部门,每年围绕工作中1至2个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调研要围绕工作重点,确定调研内容,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通过与干部职工座谈、谈心等形式,耐心细致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解决部门和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馆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撰写不少于1篇调研报告。

   2、馆领导到市、县基层辅导调研要轻车简从,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馆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在基层调研期间,基层单位不到地界接送、不宴请,具备条件的可在单位食堂就餐,不超规格住房,不接受赠送的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用公款安排集体合影。

   3、办公室要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做好馆领导和部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调研,减少基层单位负担;国资科严格执行本规定,加强调研用车管理;财务科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坚决不予报销。

   二、精简会议活动

   4、加强会议管理。凡是以省图书馆、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省共享工程分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等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重要活动,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馆办公室统筹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馆长或馆长办公会审定。本馆及外单位举办的一般性的会议、活动酌情安排分管领导出席,除重要活动外,不同时安排两位馆领导出席同一活动。要减少集中开会和层层开会,参会人员交叉、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尽量合并召开,能通过网络、电话、文件等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安排工作的不召开现场会议。严格控制出席各种应酬性的会议活动,未经馆长批准,馆领导及中层一律不得出席外单位邀请的各类剪彩、颁奖、奠基仪式、开闭幕式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5、 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以省图书馆、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省共享工程分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等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每次不超过2天,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与会议内容无关人员一律不安排参会,不用公款安排会议代表集体合影。馆内会议要尽量精简次数,减少参会人数,会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小时。

   6、 改进会风,提高质量。简化会议程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各类会议的主旨讲话或工作报告,一般不超过30分钟,会议发言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馆务会、部门主任参加的会议每个议题的汇报不超过10分钟。

   7、严格外出参会制度。人员外出参会严格按照《陕西省图书馆工作人员跨省外出参会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参会的级别、参会人员的要求等。会后参会人员须写出参会书面汇报材料。参会人员外出按照《陕西省图书馆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得提高食宿标准和乘坐交通工具级别,确属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三、精简文件简报

   8、控制文件数量,规范流程。切实改进文风,以省图书馆、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省共享工程分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名义制定下发的文件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压缩篇幅,提高质量。能够通过电话联系解决的不发文,能够合并发文的不单独发文。网络技术部要抓紧研究新技术应用,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公文的网络传输和办公自动化办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9、严格发文程序。馆里制定的制度汇编和年度计划及其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要文件,必须提请馆长办公会研究审定;上报省文化厅的文件、重大会议活动等,须经馆主要负责人审批;凡以陕西省图书馆、中共陕西省图书馆委员会、陕西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省共享工程分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等名义印发的文件,未经馆办公室前置审核,馆领导一律不接收、不审签,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

   10、精简工作简报、规范刊物及网站信息。本馆只保留《陕图工作动态》、《联盟工作简报》、《共享工程简报》、《古籍保护工作简报》四种信息类简报,抓紧制定简报合并方案,不再审批新的信息类简报,保留的简报除向上级部门及外省市兄弟单位仍发送纸质版外,一律改为发送电子版。简报要反映全省图书馆、全馆工作重要动态、重要经验、重大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陕图读览》作为向读者免费赠阅的季刊,需结合实际,发挥刊物的最大效益;对外信息发布,稿件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文化活动信息应及时在“陕西文化信息网”上发布。

   四、规范外事及公务接待工作

   11、从严规范出国(境)活动。围绕我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总体安排,合理制定对外交流年度计划,严格按照文化交流团组出访活动的要求,办理外事出访审批手续,不参加、不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考察性出访和待遇性出访。馆主要负责人按照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安排出访,其他馆领导确有出访需要的,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人员因公出国(境)两年内不超过1次。

   12、简约外事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外事规定和接待标准接待上级指定的来访团组,按照境外来团组级别,严格执行相应财政接待标准和外事接待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外事纪律,在对外文化交往活动中,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安全和利益。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赠送超过规定价值的礼品。

   13、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本馆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定点接待,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五、规范宣传报道和文稿发表

   14、改进宣传工作。重点组织媒体宣传重大项目建设、文化工程进展及重大活动,引导社会舆论,让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图书馆。馆主要负责人出席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要采取适当方式宣传;上级领导出席我馆主办的各类会议或到馆调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宣传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原则,压缩宣传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宣传报道工作由馆办公室统一组织。

   15、严格文稿发表。除馆主要负责人统一安排外,馆领导个人不得以公款发表文章、出版著作作品和举办个人作品展览。

   六、厉行勤俭节约

   16、践行艰苦奋斗。馆领导要发扬延安精神,从严要求自己。举办会议及活动要厉行节约,反对搞形式讲排场、铺张浪费,馆内会议一律自带水杯、笔本;馆外组织会议一律使用纸质文件袋,不配发不必要的文具,不制作背景板;活动现场不摆放花草、不提供除茶水以外的饮料和水果,不安排礼仪人员,不发放礼品或纪念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各项经费,严格控制公务费用接待开支,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勤俭办事。

   17. 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不得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不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18、严格公车使用制度。严格公务车辆配备使用,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利用职权借用或占用单位车辆,实行节假日封车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我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除特殊需要外,外出办事,地铁沿线或公交方便到达,一律适用公交地铁卡使用办法。国资科应尽快拿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制定本实施细则,是我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文化厅决策部署,狠抓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馆领导和部门主任要带头贯彻执行。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实施细则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党委将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检查落实。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由馆办公室牵头,考评办参与,纪检专干监督,每半年检查一次,年底通报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陕西省图书馆
                  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