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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管理办法》

2014-12-16

 

一.学员必须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授课老师和班主任的管理。

二.学员培训期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病假应有医生证明书。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并签具意见,一天(含一天)以上者由学员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报基地批准。同时请假学员应自学所缺课程,并于培训结束前完成1000字以上自学心得以及完成科任教师布置的该科作业。未经准假者以旷课论处。

   三.学员集中培训期间,要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在课堂上接打手机,不随意接话插话、进出教室。不在教室吃东西、吸烟、大声喧哗,不做任何与课堂无关的事。

五.自觉爱护基地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在桌椅上乱写、乱刻、乱画。节约水、电,严禁浪费。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六.自觉维护教学环境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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