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17年第四期公需课培训通知

2017-06-12

关于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17年度第四期公需课培训通知

 


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各图书馆、其他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要求,全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完成继续教育小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需求,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于2017年6月22日—23日开展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公需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24课时)   
二、培训时间:2017年6月22日----6月23日
三、培训对象:2017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师资:魏奇(西安文理学院教授);方琦(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培训讲师,主持人)
五、培训地点:陕西省图书馆报告厅
六、培训报名: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6月21日。
1.登陆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网站(http://www.sxlib.org.cn/jxjyjd)查看培训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时间填写报名回执表发送继续教育基地邮箱(sxljxjy@163.com)并按规定时间到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缴费确认。
2.学员可直接到陕图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填写报名表,缴费报名。
3.按照所报课程规定时间按时上课。
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13位)和身份证号。课程结束的15个工作日后,本人可登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查询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2.从2017年起,继续教育基地将不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课时、盖章。本人须登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自行打印学习成绩并将打印成绩单粘贴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作为评审职称时的学习证明。
3.无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13位)的学员,报名时请提前说明情况。

七、上课要求
参加报名上课的学员须按时上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开课的前三天报知基地工作人员,可调整上课课次;无故不来上课的,将不再安排上课,本次课时作废。开课1课时后,不接受任何原因退费申请。
八、培训费用: 148元/人(含教材)
九、培训考核及成绩上传
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由考勤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考勤占30%,考试占70%。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基地工作人员将成绩在1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届时,该课程成绩上传平台关闭。由个人原因造成成绩不能按时上传者,后果自己承担。
十、报名地点: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北路18号陕西省图书馆北门院内)
联系人:史瑛瑛 岳雯
联系电话:029-85267977 85360035 18991218658(史老师)
继续教育基地电子邮箱:sxljxjy@163.com


附件: 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报名回执表

                                                           

 

                                                                  

  1. 陕西省图书馆继续教育基地培训报名回执表.docx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