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专业课培训通知
2015-07-01
关于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第五期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各相关图书馆: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83号)要求,全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需求,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于2015年月举办第五期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5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老师: 1.《公共图书馆与法律法规建设》,4课时,7月13日上午,崔旭(西北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副系主任、副教授);
2.《媒介与信息素养》,12课时,7月13日下午,谷秀洁(西安工程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
3.《(图书馆)论文写作的“老规则”与“新思维”》,24课时,7月14日,段小虎(西安文理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三、培训时间:2015年7月13日—14日
四、培训地点:陕西省图书馆
五、培训费用:5元/课时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流程
1. 下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见附件),集体参加培训的填写单位报名表,个人参加培训的填写个人报名表。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ljxjy@163.com。电子报名结束后,单位派代表持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单位)纸质版到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缴费确认,领取听课证。个人直接到基地办公室缴费确认,领取听课证。
2.没有电子报名的学员可直接到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填写报名表,缴费报名并领取听课证。
3.按照规定上课时间携带听课证按时上课,无故不来上课的,本次课时作废。开课1课时后,不接受任何原因退费申请。
注:课后会给参加课程人员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已参加课程、课时证明。本年度继续教育课时学够后拿所学所有课程结业证书到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统一登记课时。
七、报名地点:陕西省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西安市长安北路18号陕西省图书馆北门院内)
联系人:史瑛瑛 岳雯
联系电话:029-85267977 85360035 18991218658(史老师)
继续教育基地电子邮箱:sxljx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