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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定级标准(初稿)

时间:2011-07-06 来源: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方法按《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0)和《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GB/T 1.2-2002)中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提出,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编写单位:上海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浙江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庆、李致忠。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张志清、陈红彦、陈先行、刘乃英、吴格、沈乃文、程有庆、赵前、徐忆农、鲍国强、唐桂艳、王清源、韦力、杨居让、童正伦。

 

 

 

 这里的古籍,指习见的非特殊类型的普通形制古籍。这部分古籍,是汉文古籍的主体,千百年来行用最广,对中华文明与进步贡献最大。但因天灾人祸,遭受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

这些古籍,因版印的时代不同,有宋刻元刊之别,具有不同的文物价值;因图书内容的差异,有经、史、子、集之分,具有不同的文献价值;因写、刻技艺的不同,有精美粗劣之异,具有不同的艺术价值。研究古籍传本的这些特征与异同,鉴别其版本的优劣与真伪,进而确定其级别等次,对古籍的全面普查、编目整理、有计划地实施保护,十分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发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和《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中有关善本古籍藏品定级的相关精神;参照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提出的鉴别古籍善本的“三性原则”,以及列举的九项“善本收录条件(习称“三性九条”),结合中国古籍的存藏现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定级对象:通常习见的汉文古籍。

 

 

 

古籍定级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籍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古籍的级别和等次。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型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古籍保护、整理和利用,同时供出版、教学、科研及国内外相关业务单位参考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2.1 

古籍

中国古代典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制于1912年以前的汉文古籍。

2.2 

版本

指雕版或活字排版印制而成的书本。实践上通常将传抄的各种古籍传本也包括在版本概念之内。

2.2.1 

写本

缮写而成的书本。宋代及其以前的抄本;元代及元以后由中央政府组织编纂各书的内府抄本;历代名家的抄本;佛经、道经的各类抄本,均以写本名之。

2.2.1.1

   稿本 

分为手稿本、修改稿本、清稿本。著者亲笔缮写的书稿,称手稿本;倩人誊抄著者又加以亲笔修改的书稿,称修改稿本;只是倩人誊抄而著者未加任何修改的书稿,称清稿本。

2.2.1.2 

抄本

依据某一底本缮写誊抄而成的古籍传本。

2.2.1.3

影抄本 

又称影写本。依据某一底本覆纸影摹其文字及版式而成的古籍传本。

2.2.1.4

彩绘本

用多种颜色写绘而成的古籍传本。

2.2.2

刻本 

雕版印制书籍的统称。雕刻木板以成阳文反字版片,敷墨覆纸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

2.2.2.1

影刻本 

依据某一底本覆纸影摹其文字及版式,再行雕刻木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2.2

翻刻本 

依据某一刻本经过翻雕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2.3

朱印本 

在雕版上敷以硃色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2.4

蓝印本

在雕版上敷以蓝色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3

活字本 

活字排印本的统称。利用泥、木、铜、锡等材质制成的活字摆成印版,再敷墨覆纸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

2.2.3.1

泥活字印本 

以泥质活字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3.2

木活字印本 

以木质活字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3.3

铜活字印本

以铜质活字排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4

套印本 

套色或套版印制的古籍传本。早期为同版分色印刷,元代以后发展为两版或多版分色套印。

2.2.4.1

敷彩印本

在一块雕版上根据不同需要敷以不同颜色而印成的古籍传本。

2.2.4.2

套版印本 

用两套或多套大小相同的雕版,根据需要分别敷以不同颜色,依次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常见以朱、墨两色印成的朱墨套印本,又有用三色以上印成的三色、四色、五色等套印本。

2.2.4.3

饾版拱花印本 

运用饾版、拱花技法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制作大小、形状不同的雕版,敷以不同颜色,依次刷印,因版片零碎,状如饾饤,故称饾版印本。 

制作可相互嵌合的凹凸雕版,覆纸压印,使图案花纹线条凸现纸面,故称拱花印本。

2.2.5

  钤印本

  以印章着色直接有序地钤盖在书叶上而形成的印谱类传本。

2.2.6

磁版印本 

用磁土制成泥版雕刻阳文反字,火烧令坚,再敷墨覆纸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

2.2.7

活字泥版印本 

选用旧有阳文反字的木质雕版作为字源,将特制泥条的一端压于木质雕版的单个文字上,制成一个个阴文正字的泥质字模,再按照书的内容,检用对应的泥质字模排成书版,而后压于特制的泥版上,制成阳文反字的泥质印版,再敷墨覆纸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

2.2.8

影印本 

使用照相技术摄取底本的图文,制成各类印版后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

2.2.8.1

珂罗版印本  

又称玻璃版印本。将底本图文晒印于特殊玻璃版上,用机械印刷而成的古籍传本。

2.2.8.2

石印本 

使用特殊制剂和技术,对多孔石质平版进行处理制成印版,用机械印刷而成的古籍传本。包括影印和非影印两种技法。

2.2.9

   铅印本

使用现成的铅活字排成印版,打成纸型,浇铸铅版,用机械印刷而成的古籍传本。

2.2.10

铜版印本 

将底本图文雕刻在铜质平面上制成印版,经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2.11

批校题跋本

指书中带有批、校、题、跋的书本。对书的内容进行品评、圈点而形成的批语谓之批;记载不同传本文字异同的谓之校;批、校均具者谓之批校;对底本内容、版本源流及其价值等所作的评述、鉴赏、考订、记事等文字,统称题跋。文字简略者称题识。

2.2.12

过录本

过录他本所载批校题跋的古籍传本。

2.2.13

善本

在现存古籍中,凡具备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或虽不全备仅具其中之一之二,而又时代早、流传少、价值高者,均可视为善本。

23定级

将现存习见古籍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至三级为善本,属文物范畴。每一等级中又各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四级则是普通版本古籍,不再划分等次。

23.1  

   三性原则

对于古籍所具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的评定原则。制定本标准,遵循此项原则。历史文物性以版本时代为依据,学术资料性以著述内容为依据,艺术代表性以刻印特色为依据。凡同时或部分具备三性价值,即时代早、流传少、价值高的古籍,均可据以定级。

3.22

有时限而不唯时限原则

古籍定级中重视时限而又不唯时限的评定原则。古籍定级,先据版本时代划分级别,又兼顾其学术、艺术价值,如流传多寡、内容完缺、书品优劣等,酌予上靠或下调其级别。

3.3 一级古籍定级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元代及元以前(包括辽、西夏、金、蒙古等时期)各代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各学科著名学者代表性著作的手稿本。

‐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明清时期特别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抄本。

‐明代具有代表性的活字印本、套印本。

‐明代及明以前特殊纸张的印本、抄写本。

‐明代及明以前具有代表性的特殊装帧本。

‐明代饾版拱花及其他特殊技法的印制本。

‐明代中央政府组织编纂的超大部帙的古籍原本。

清代中央政府组织编纂的超大部帙的古籍原足本。

3.3.1一级古籍甲等

 宋代(包括辽、西夏、金、蒙古等时期)及宋以前各代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3.5.2一级古籍乙等

‐元代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各学科著名学者代表性著作的手稿本。

3.5.3一级古籍丙等

‐明清时期著名学者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明清时期特别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抄本。

‐明代具有代表性的活字印本、套印本。

‐明代及明以前特殊纸张的印本、抄写本。

‐明代及明以前具有代表性的特殊装帧本。

‐明代饾版拱花及其他特殊技法的印制本。

‐明代中央政府组织编纂的超大部帙的古籍原本。

清代中央政府组织编纂的超大部帙的古籍原足本。

3.6 二级古籍定级

具有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明洪武元年至隆庆六年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各学科著名学者代表性著作的修改稿本、一般著作的手稿本。

‐元代及元以前人著作现存最早的明清时期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清修《四库全书》底本。

‐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明代印制的朱印本、蓝印本、钤印本。

‐清修《四库全书》原本零帙。

‐明清时期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抄、影刻本。

‐带有明代洪熙、泰昌,南明弘光、隆武,清代祺祥等年号的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末至清乾隆六十年具有代表性的木活字印、套印、敷彩印及铜版印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精刻精印的插图本、彩绘本。

‐清代磁版及活字泥版印本、泥活字及铜活字印本。

‐明清时期运用特殊技术、材料、装帧的印制、写抄本。

3.6.1二级古籍甲等

‐明洪武元年至正德十六年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各学科著名学者代表性著作的修改稿本、一般著作的手稿本。

‐元代及元以前人著作现存最早的明清时期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清修《四库全书》底本。

3.6.2二级古籍乙等

‐明嘉靖元年至隆庆六年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明代印制的朱印本、蓝印本、钤印本。

3.6.3二级古籍丙等

‐清修《四库全书》原本零帙。

‐明清时期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抄、影刻本。

‐带有明代洪熙、泰昌,南明弘光、隆武,清代祺祥等年号的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末至清乾隆六十年具有代表性的木活字印、套印、敷彩印及铜版印的古籍传本。

‐明清时期精刻精印的插图本、彩绘本。

‐清代磁版及活字泥版印本、泥活字及铜活字印本。

‐明清时期运用特殊技术、材料、装帧的印制、写抄本。

3.7 三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比较重要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明万历元年至清乾隆六十年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末清初名家学者著作的刻本、抄本。

‐明末清初一般学者的清稿本。

‐明末清初著名藏书家的批校题跋本。

‐明末清初一般学者的批校题跋本。

‐清代中晚期最早采用西方印刷技术印制的铅印本、影印本。

   ‐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本及稀见明清人著作的古籍传本。

‐清嘉庆元年以后过录明清时期重要批校题跋的古籍传本。

‐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宋元版本翻刻本。

‐清代中晚期具有特殊价值的活字印本、朱印本、蓝印本及彩绘本。

‐清代钤印的集古印谱、名家印谱。

3.7.1三级古籍甲等

‐明万历元年至清顺治十八年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3.7.2三级古籍乙等

‐清康熙元年至乾隆六十年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明末清初名家学者著作的刻本、抄本。

‐明末清初一般学者的清稿本。

‐明末清初著名藏书家的批校题跋本。

‐明末清初一般学者的批校题跋本。

‐清代中晚期最早采用西方印刷技术印制的铅印本、影印本。

3.7.3三级古籍丙等

‐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本及稀见明清人著作的古籍传本。

‐清嘉庆元年以后过录明清时期重要批校题跋的古籍传本。

‐清代中晚期精刻精印本、宋元版本翻刻本。

‐清代中晚期具有特殊价值的活字印本、朱印本、蓝印本及彩绘本。

‐清代钤印的集古印谱、名家印谱。

3.8 四级古籍定级标准

具有一定历史、学术、艺术价值的古籍。

-清嘉庆元年至宣统三年翻刻、印制、写抄的各类古籍传本。

-清嘉庆元年至宣统三年的各类稿本、批校题跋本、过录本。

 

 

 

               

参考文献

 

[1] 潘承弼,顾廷龙.明代版本图录初编.北京:开明书店,1941 

[2] 北京图书馆.中国版刻图录.北京:文物出版社,1960

[3]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委员会.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 北京图书馆.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5] 李致忠.善本浅论.文物,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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