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土文物看唐代的胡人女性形象[1]
杨瑾
唐代的开放与富足、丝绸之路的空前繁荣吸引着无数异域人士。据史料统计,唐王朝曾与3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交往,每年入唐的外国人络绎不绝。主要有肩负外交与朝贡使命的使臣、传教的僧侣、追求知识的学者和学生、经商谋利的商人、谋生的奴仆或艺人。他们多来自突厥、回鹘、吐火罗、粟特、大食、波斯、天竺等北方和西方地区,其中包括一些女性[2]。因此,唐朝人对相貌和服饰奇特的胡人女子并不陌生,“胡姬压酒劝客尝”更是长安街头常见的景观和史料(史书、绘画、诗歌和小说)反复描写的情节,但目前考古资料发现的胡人多为男性形象,女性很少[3]。据不完全统计,隋唐墓葬出土的胡俑约700件,而女胡俑不到20件(不到3%)。葛承雍先生认为“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唐代胡人女性俑非常罕见,当时的胡姬、胡旋女等外来女性在史书文字和出土文献中都记录不少,但遗憾的是考古文物中却很难找到‘胡女’,似乎只有西安出土金乡县主墓里的一个‘胡女’特例,但她脸部面容模糊不清,也绝不是唐诗上描写的胡姬,而是一个伺候女墓主的家人或女仆。”[4]孙机先生也认为“胡俑及相关之美术作品中出现的舞者皆为舞胡腾的胡人男子,而舞胡旋、柘枝之胡人女子则不经见。其实胡人女子中之酒家胡姬,在唐代风头正健。李白诗‘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李太白集》卷三,卷十八);均反映出偕胡姬置酒饮谑之状”[5]。孙福喜、王自力也持同样观点[6]。目前国内学术界对胡人妇女的研究比较零散,多集中在唐诗和文学作品,对于考古资料的胡人女性形象很少涉及[7]。本文以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为基础,通过分析西域妇女在华生活情况,探讨史料的丰富记载与考古很少发现背后的社会、文化等深层次原因。
一 考古发现的胡人女性形象
胡人妇女形象主要出现在历史、诗歌和小说等文献资料以及各种材质的器物上,如钱币、石雕、金银器、陶俑、绘画和壁画等,主要有女神(娜娜或阿娜希塔)、皇后、贵族妇女及一些身份不明者[8]。陶俑中的胡人女性形象包括永泰公主墓、金乡县主墓等唐墓出土的胡人女骑俑和胡姬俑等(图1);金银器和钱币上外国女性多为王室妇女和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人物,如宁夏固原北周李贤墓出土的鎏金银胡瓶上的外国女性(图2),陕西西安、宁夏固原、新疆阿斯塔纳、河南洛阳等地唐墓出土的一些东罗马金币的仿制品背面饰胜利女神图案。祆教女神阿娜希塔等[9];壁画上的外国女性则以歌舞女、宗教人物为主,如昭陵陪葬墓长乐公主墓甬道东壁壁画的胡女[10]和新疆库车克孜尔第38窟主室窟顶4世纪壁画上的供养人;古代绘画中的胡人女性形象多样,如周舫的《天竺女人图》、张萱的《日本女骑图》和《印度裸女像》、尉迟乙僧的《龟兹舞女》等。此外,还有碑林石刻上的柘枝舞女、墓葬石刻上的祆教女神、墓志记载的安娘和史索巖夫人等、新疆和田博拉庄(Borazan,Khotan)和喀什亚吾鲁克(Yaviliq,Kashgar)出土的5—7世纪三提手陶瓶联珠内所饰异域女子[11]。
考古发现胡人女性形象很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孙机先生认为主因在于胡女本身。“红粉浮浪,诗句轻薄;再考虑其祆教之‘恶俗’的背景,则胡姬在当事人眼中一般不被视作良家妇女。……因此在唐代上层人士用于葬礼的陶俑中没有她们的位置,出土文物中迄今尚未发现可以被确认的女胡俑。唐代男胡俑的面目剽悍,有的接近狰狞,胡女的面型大约也不尽符合唐人的审美习惯。这时如对时人说‘子貌类胡’,绝不是一句恭维话。‘如花’云云,不过是吟咏时即兴遣辞而已。更由于在社会心理上把她们定格为风尘冶艳之尤,遂使之难以在正式场合抛头露面”[12]。很多唐代传奇文学作品也将胡女妖魔化。《云溪友议》卷七载路岩戏谑地夸大胡女的外貌特征。陆岩梦《桂州筵上赠胡女子》描述了辗转至唐桂林寄居的胡人女子相貌不堪,“自道风流不可攀,却堪蹙额更颓颜。眼睛深似湘江水,鼻孔高于华岳山。舞态固难居掌上,歌声应不绕梁间。孟阳死后欲千载,犹有佳人觅往还”[13]。
孙机先生“胡女的面型大约也不尽符合唐人的审美习惯”的观点还可以适当补充。因为唐代早中期胡风盛行,唐人纷纷效仿胡人服饰,尤以女性为甚。唐人女子肯定是因穿奇异装饰的胡人女性特别美丽才去模仿,而主流社会对胡风也是肯定的、追逐的,以致于胡风泛滥,否则不会引起元稹和白居易等人的极力反对,但反对归反对,胡风仍不可阻挡地进入唐人的审美习惯中。其次,考古发现女性形象少的现象并不是中国独有的。Jenny Rose研究中亚古代妇女时也有同样发现。她指出女性(祆教、基督教)形象仅出现在钱币、金银器、石雕和陶器上,数量也很少,而在较少的女性形象中,大部分是女神和贵族妇女,前者如史前时代著名的“母亲女神”、阿契美尼德时期的阿娜希塔、中亚希腊文化时期巴克特利亚钱币上的希腊女神与印度的财富女神和音乐女神(Sarasvatii)及伊朗女神、萨迦钱币上的希腊女神尼克和帕拉斯与雅典娜、贵霜钱币上的伊朗女神Nanaia和Ardoxsho、希腊和印度女神等[14]。她认为原因是祆教中妇女整体地位低下。她们不是被看做独立人格的人,而是附属于男人,女童和少女常常被当做奴隶卖掉。Richard·N·Frye认为中亚前伊斯兰很多遗址壁画上男女服饰也形象地说明中亚妇女总体地位比男人低下,因为男人衣服用料精致,而上层妇女衣服非常简单,如撒马尔罕附近阿夫拉西卜粟特壁画所表现的那样[15]。葛乐耐发现“厥人通常会表现他们的妻子,在中国墓葬艺术中,宴饮夫妇的形象是必不可少的,但在粟特本土,夫人形象只出现在家庭内部的礼拜仪式场景中。同时粟特女子的胡服式样与男子相似,但在中国社会中,常被与下层社会的胡、汉舞姬(汉人也效仿这一时尚)联系在一起,这就使女子胡服不再受到人们的尊敬。于是对于定居中国的胡人显贵来说,惟一的方法是在图像中展现他们的汉人妻子,或者让胡族夫人着以汉服”[16]。粟特妇女地位低下还表现在墓志上。如史君墓志包括汉语和粟特文两部分,汉语部分多记叙史君生平,对于他妻子的描述很少,仅“妻康氏其□□□日薨,以其二年岁次庚子正月丁亥朔?三日己酉,合葬于永□县”[17]。
还有的学者认为唐代虽然繁盛开放,但仍有狭隘性和封闭性。天朝大国的优越产生对周围弱小民族的轻慢即既鼓励又限制了本国人,特别是文人的视野,使其对异域事物的认识想象大于事实,或多来自道听途说,把胡人的怪异面貌更多地与怪异之术或邪恶联系起来,不屑于表现[18]。但作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缘由需要进一步探讨。
二 胡人女性的主要来源
上述器物表现的为数不多的胡人女性多为有一技之长的中下层妇女,上层妇女较少(不知道是否与体质或吃苦耐劳有关)。很多属于唐代官私奴婢,官奴来源于罪犯,俘虏、贡献等;私奴包括赏赐、拘掠(官家仗势掠平民为奴)、买卖、投靠等。此外,还有跟随部族或家族迁入或自由流入者。
(一)俘虏。女婢的重要来源之一。按唐律规定,战俘一般充做奴婢,已婚者多半被送到奴隶市场。唐代早期以前,奴婢多为少数民族俘虏,中后期则主要来源于奴婢贸易。李天石认为“唐朝前期奴婢主要来源于罪隶配没及战俘,俘虏中以突厥人居多,如贞观十五年‘李世绩败薛延陀于于诺真,捕获五万余。’‘薛仁贵率兵击突厥,……大破之,斩首万级,获生口三万’,以致于突厥人哀叹其‘贵族子弟陷为唐奴,……女子降作唐婢。’唐太宗攻高丽‘前后虏获,数十万计,分配诸州,无处不满。’而唐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繁荣,上层以财产和奴仆成群显示身份与财富的奢靡之风盛行,财色出众的胡人女性成为市场抢手货,特别是‘越婢脂肉净,奚童眉目明’,以致于胡女价格昂贵,奴隶主掠卖边地少数民族成风,主要集中于岭南道、黔中道、剑南道、新罗、吐蕃、回鹘等”[19]。《新唐书》卷222《南蛮传》也载,女“贫者无以嫁,则卖为奴”,唐朝富豪之家都希望得到高丽、新罗国的美艳史少女作贴身女婢、姬妾和演艺者,以致于“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后来在唐朝政府一再禁止下,“大和以后,海上无鬻新罗人者”。武则天也曾下令不准西边州郡蓄突厥奴隶。尽管奴婢只能“同类婚姻”,所生子女身份不变,奴隶的自然繁殖使唐朝能维持较大数量的奴婢阶层。
(二)奴隶贸易,造成异域女奴大量出现在唐朝。当时还出现专门贩卖奴隶的集团和培训奴隶的家庭与机构。吴震认为“由乐事、部曲、客女(唐朝法律规定中地位最低下的贱民阶层,与奴婢不同的是,他们不可以被买卖)对这些奴婢分别进行调习,如听、说日常汉浯,熟悉礼仪、习俗,乃至学会某些劳动技术等,目的在于提高这些奴婢的售价”[20]。
(三)人质与贡人。前者使“清白少女成了女婢”。后者作为贡品献给唐朝皇帝。“因为这些人是提供特殊服务的,所以就人身自由而言,他们甚至比不上人质。而且我们也几乎无法将他们与奴隶区别开来。……以中亚舞乐伎居多,突厥女人、吐蕃女。……在唐代,许多统治者仍然从他们下属的王公,特别是突厥斯坦的印度化的政权那里接受这些女乐人”[21]。唐代皇帝和上层对异域文化的喜好直接导致进贡异域女子,尤其才艺俱佳者成风。史载唐朝周边国家纷纷以礼物形式将有奇异才能的女子贡献给唐王朝,尤以8世纪前半叶昭武九姓国居多,而诃陵国、日本国、高丽国等其他国家较少。下文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记载:
开元初,康国贡锁子铠、水精杯、玛瑙瓶、鸵鸟卵及越诺、侏儒、胡旋舞女。
唐开元、天宝年间,昭武诸国将“胡旋舞女”和中亚其他珍宝一起作为贡品献给唐王朝。开元七年(719)五月,俱密国遣使献胡旋女子及方物。
开元十五年(727)五月,康国献胡旋女子及豹。史国、米国、何国、俱密国等数次向唐朝献胡旋女子。
《杜阳杂编》记载:“宝历二年,东国贡舞女二人。一曰飞鸾,二曰轻风。”
显然,在所有这些来自西域的年轻舞妓中,胡旋女最受唐人喜爱,激发了很多当代诗人的创作灵感。最著名的是白居易的《胡旋女》“胡旋女,戒近习也。天宝末,康居国献之。”中亚的女童柘枝舞也让诗人激情四射,将美貌若天仙的舞妓与巫山神女联系起来。“平铺一台锦筵开,连击三声画鼓催。红蜡烛移桃叶起,紫罗衫动柘枝来。带垂钿銙花腰重,帽转金铃雪面回。看即曲终留不住,云飘雨送向阳台。”
唐朝胡人奴婢盛行的原因在于:首先,经济发展对更多家庭劳动力的需要刺激了奴隶贸易的繁荣与发展,以致于动物和奴婢贸易成为丝绸之路上最频繁的贸易,其中昆仑奴、新罗奴、波斯奴、突厥奴、吐蕃奴、回鹘奴较为多见。史料记载龟兹和于阗都有女市,吐鲁番文书也证实了奴婢贸易数量的大幅度增加[22]。韩森证实武则天时期一份名籍记载一户家庭61口人中有来自中亚的奴婢,“名字很像从另一种语言(很可能是粟特语)音译成汉语的。……由乐事、部曲、客女对这些奴婢分别进行调习,如听、说日常汉语,熟悉礼仪、习俗,乃至学会某些劳动技术,目的在于提高这些奴婢的价格。……这是一个出产奴婢的家庭”[23]。唐律规定所有动物和奴婢交易都必须在市场官员签发的市券上登记,证明他们被合法购买,就像被打上标记的动物一样。阿斯塔那墓群发现的一份粟特文契约记载了公元639年一个张姓汉人沙门以120个银币购买了一个从萨马尔罕来的女孩,主人可以对她做任何事情,鞭打她,虐待她,捆绑她,将她作为商品出售或作为抵押品,或作为礼物赠送他人。公元731年,粟特商人米禄山以四十四匹绢的价格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卖给长安人唐荣。杜荀鹤的《赠友人罢举赴交趾辟命》中“船载海奴环垂耳,象驮蛮女彩缠身”和杜甫诗“示獠奴阿段”即反映了海上奴隶贸易的盛行。(《全唐诗》卷692,题注云:獠乃南蛮别种,无名字,男称阿謩、阿段,女称阿夷、阿等之类。)
其次,唐代上层社会生活的需要。唐朝商品货币经济发展,显贵阶级生活日趋腐化,不断追求声色犬马的奢靡生活,形成对异域伎女的商业需要,带动了国内各市场和民间交易的活跃。唐律保护公开的奴隶交易(中原地区与边远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所致),奴隶贩子奔赴边远地区猎取年轻美貌的女奴,养在家中,使之接受诗歌、伎艺教育,然后让她们献身、卖艺,成为巨大的财富来源。敦煌文献中即有被京兆府金城县人唐荣转卖他人的胡婢以及有名有姓的突厥女婢春香。吐鲁番文献中也出现很多异族女奴婢。可见,西北地区曾长期蓄养少数民族奴婢,一度发展到很严重地步,以致武则天下令禁止。《唐会要》卷86《奴婢》载“(大中)九年闰四月二十三日敕,边上诸州镇,送到投来吐蕃、回鹘奴婢等,今后所司勘问了,宜并配岭外。不得隶内地。”《唐大诏令集》卷71《宝历元年正月南郊赦》载“诸军先擒获吐蕃生口,配在诸处者,宜委本道资给返还本国,……自今已后,边上不得受纳投降人,并擒捉生口等”。由于新罗女奴特别受欢迎,导致东北沿海地区掠夺新罗人的狂潮。开成初年,新罗人张保皋回国后禀告新罗皇帝说“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新唐书》卷220《新罗传》)。史书记载唐太宗谢绝高丽美女的事迹。《唐会要》卷八十六《奴婢》载长庆元年三月朝廷颁令禁断掠卖新罗人为奴隶,“已在中国者,即放归其国”(《旧唐书》卷16《穆宗本纪》)。8世纪末,德宗的诏令“……使其离父母之乡,绝骨肉之恋,非仁也,罢之”。从而结束了由官府主持的买卖土著人奴隶的活动,但私人买卖奴隶却未绝止,尤其是年轻女奴。公元817年广州都督颁令禁绝从本地村子买来的女口。张籍描写一位女奴“铜柱南边毒草春,行人几时到金麟?玉环穿耳谁家女,自抱琵琶迎海神”[24]。
再次,唐朝帝国传统的征服观念及由此产生的对周边弱小国家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谢弗认为奴婢数量和质量成为上层社会攀比或争夺权势和声望的手段之一,因此,经营异族奴隶的买卖是相当保险的,不会受良心谴责,因为异族奴隶并不完全是人。乌尔沁认为上层和民间对胡旋舞的需要和玩习之风,吸引着胡旋舞者便远道来淘金。加上丝路畅通,也有人出于经济利益而选择到长安创业[25]。最后,唐朝社会新等级观念的形成和民族关系的变化,以及因此带来的国内外人口的流动。
三 胡人女性生活管窥
由于史料缺乏,异域女性形象和在唐朝的生活状况总体上是模糊的,但仍可以找出一些零散线索。郑炳林在《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的胡姓居民与聚落》中指出晚唐五代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中记载了很多胡姓妇女,“她们参与敦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敦煌文书中保留着很多她们的活动遗迹”。“女性会更快接受汉文化和风俗习惯”。遗憾的是他没有提供更多细节材料[26]。在都城长安,西市则是活跃在长安的外国人聚居区,其中不乏女性身影[27]。胡人女性在唐朝的地域分布大概与经济、文化、贸易发展有关。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笔者认为,胡人女性在唐朝的身份地位和生存状况因国别、宗教信仰和文化修养差异而不同。阿巴斯王朝著名哈里发马利克认为“柏柏尔人的姑娘可供享乐,波斯姑娘适于生儿育女,罗马姑娘善于操持家务”[28]。同样,进入唐朝的胡人女性因各有所长而大致划归三个阶层:上层(皇帝妃子与贵胄妻妾等)、中层(中层为商贾家眷,如祆教徒苏谅妻马氏)和下层(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奴婢,及从事百戏杂技表演的艺人)。居于上层的胡人女性一般以母亲、女儿、姐妹与妻妾的身份成为男性的政治工具、伙伴或财产保存者。随波斯王子卑路斯到长安的波斯人或后裔中应该包括上层女性,如唐神策军将领苏谅妻马氏。她按照祆教风俗生活在祆教文化中,与唐朝民众似乎联系不多,在内婚制度安排下嫁于父亲或兄弟。入唐的一些外籍高官也相互通婚,如波斯人李素娶突厥族后裔卑失氏为妻。天竺大野迷地和罗梵摩、突厥移力可汗也如此。太原王含的母亲金氏本是胡人女,善弓马,素以犷悍闻。唐僖宗时(875—888年)波斯人李玹、李珣和李舜弦兄妹成为唐代有名诗人。米国人米继芬的父亲突骑施则是作为质子“全家进入长安的”,他的母亲与妻子米氏也都是胡人。而蕃胡女子嫁作唐人妇者甚众。唐人视娶蕃胡女子为妻乃为常事。如玄宗妃子曹野那姬、敦煌王妃毗伽公主、裴行俭妻厍狄氏、李如暹吐蕃妻、蜀主王衍昭仪李舜弦、南汉后主刘伷婢波斯女。唐人范虑撰《云溪友议》中记载桂林有胡人女子踪迹。胡人女性还有人充当间谍者,如吐蕃曾派“有心”妇女为维州守卒之妻,作为内应,帮助吐蕃夺取维州。“蕃妇为完成祖国任命,弃二十载夫妻之情,狼子野心,令人握腕”[29]。
此外,一些身份高贵或色艺俱佳的胡人女子被收置于深宫充当侍女或被达官贵人纳为妾或充当奴婢、歌姬和舞女,有些美貌的女奴常沦为主人的性工具。“诸夷乐初成立时,伎人必为外籍,且其延续,又必以蕃胡为主体,似无可疑”[30]。“教坊里那些天才的乐工、歌伎,以及舞伎的社会地位与‘官伎’,即最高的一种艺伎社会地位很相似,她们被训练来演唱非正式的音乐,供那些得到天子宠信的人享乐的”[31]。龟兹、天竺、高丽、疏勒、高昌、康国等歌舞女较多。“美貌奴隶娱琴酒,细腰奴隶舞且唱”。胡旋女让“天子为之微启齿”,也“旋得明王不觉迷,妖胡奄到长生殿。美貌或身怀绝技的女奴常被王公贵族作为上等礼物相互赠送,也有的沦为街头巷闾的娱乐歌姬,如长安城东市与宫城之间、春明门南的道政坊、平康坊很多酒馆和妓院蓄养着很多娴熟音乐、舞蹈而善解人意的妓女。
沦为地位最低的贱民阶层的胡人女性被迫从事各种家务劳动,任凭主人随意驱使与买卖。唐墓出土的胡人女俑多为下层,职业和身份多元,有变幻百戏的卖艺者、卖酒的酒家胡、伺候主人的奴婢。服务于娱乐业和服务行业,如乐舞、杂戏和优伶等被称做胡姬[32]。包括胡旋舞女、柘枝舞女、杂技演员及演奏各种乐器的乐手。谢弗指出“歌舞之业有胡人女子参与其间,则为事实。……八世纪中亚的琴师和舞女在唐朝大都市受到热情欢迎”[33]。乐器演奏者也多以胡人居多,如不知名的琵琶女师曹供奉。无名氏《柘枝》介绍的柘枝舞女童,“帽施金铃,抃转有声。其来也,于二莲花中藏,花坼而后见。对舞相占,实舞中雅妙者也”(《全唐诗》卷22,刘禹锡《观柘枝舞》其二和沈亚之《柘枝舞赋》),都对风情万种的柘枝舞女痴迷不已。而大都市酒肆中那些娇媚的胡姬令年轻诗人和富家子弟趋之若鹜,神魂颠倒。长安城东春明门南有很多酒馆,“精明的老板娘会雇佣带有异国风韵的、面目娇好的胡姬(如吐火罗姑娘或粟特姑娘)用琥珀杯或玛瑙杯为客人斟满名贵的美酒。而这些姑娘使酒店生意更加兴隆”[34]。胡姬酒肆演绎成唐代长安享乐之类消费场所的代名词,因此才有了王绩“惭愧酒家胡”(《过酒家·五首》)的感慨,才有了杨巨源的《胡姬词》(妍艳照江头,春风好留客。当垆知妾慢,送酒为郎羞。香渡传蕉扇,妆成上竹楼,数钱怜皓腕,非是不能留)、贺朝的《赠酒店胡姬》(胡姬春酒店,弦管夜锵锵。红铺新月,貂裘坐薄霜。玉盘初鲤,金鼎正烹羊。上客无劳散,听歌乐世娘。)[35]开元天宝后,国势渐弱,西北边疆屡屡为患,长安穷于困对,绿眼黄发的胡姬便成了李白国愁家恨转向的意念。“胡姬绿服吹玉笛,吴歌白鹤飞梁尘”(《猛虎行》,《全唐诗》卷二十四)。陕西合阳县甘井乡出土的三彩乐舞人物扁壶腹饰一胡旋舞女子即是她们生活的一个缩影。
杂戏演出者也有很多外国女子。如《教坊记》“筋斗裴承恩妹大娘,善歌,兄以配竿木睺氏”。“范汉女大娘子,亦是竿木家”。“当与其同类为婚姻,亦杂有西胡血统”。还有百戏伎女石火胡、康国女优伶等。李白《幽州胡马客歌》赞扬胡女马上技艺:“幽州胡马客,绿眼虎皮冠。笑拂两只箭,万人不可干。……妇女马上笑,颜如赧玉盘。翻飞射鸟兽,花月醉离鞍。”[36]
尽管唐人具有开放的民族意识,尽管胡人女性丰富着唐人的生活与知识,但她们总体上地位地下,附属于男性世界,女童和少女常常被当做奴隶卖掉。她们被所谓维护传统伦理的士人所抨击、贬损为“淫乱”、“诱惑”,破坏社会秩序,腐蚀王朝大业的有害因素。对于大多数胡人女子而言,漂泊异国他乡的生活是艰辛的,如7世纪末西州36岁的丁寡史女辈,在丈夫、儿子和一个女儿去世后,与另一女儿谷施独自生活。从她们的困境来看,粟特妇女经常历经磨难,努力在没有丈夫依靠的情况下支撑门户[37]。有的幸运地回到故乡,有的则永远地留在她们向往或憎恨的地方,浓浓乡愁伴随着她们一生。李贺《龙夜吟》描述的就是这种思乡情。“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一声似向天上来,月下美人望乡哭。直排七点星藏指,暗含清风调宫徵。蜀道秋深云满林,湘江半夜龙惊起。玉堂美人边塞情,碧窗皓月愁中听。寒砧能捣百尺练,粉泪凝珠滴红残。胡儿莫作陇头吟,隔窗暗结愁人心。”白居易《听歌六绝句·何满子》和元稹《何满子歌》“一曲四词歌八叠,从头便是断肠声”。有的还以乐曲表达心中的怨恨,如罗隐的《琵琶》。
四 结语
公元9世纪,随着社会动荡,外来物品及外国人来华者减少,胡人女性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她们对唐代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能歌善舞者在王宫和贵胄之家中笙歌曼舞,对上层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如乐舞、服饰和饮食,乃至社会进程、民族心态和人口构成等。而多精通诗文、伎艺者,对唐朝文化作出贡献,诗歌与歌舞的结合成为深受诗人喜爱的作品社会化形式。在中外文化交流方面,她们为沟通东西、传播西域文化、促进商品货币经济发展、丰富权贵的奢华生活需要都产生较大影响[38]。
尽管唐朝人以复杂的,模棱两可的、含混不清的态度对待胡女,或褒扬或丑化或鄙视或鞭挞,但她们最后在长期磨合过程中最终融入当地社会。这些胡人女性尽管多为奴婢,但被塑造得轻松活泼,面带桃花,说明工匠以唐人稳态性文化模式与生活习俗为参照,按唐人的情感指向和伦理关怀塑造胡人女性,有意淡化奴婢身份,同时也强调胡女体貌与习性(能歌善舞)的独特。王立认为“不论唐人对胡人多么抱有好感,还是免不了有一种身居中土主人意识的流露”[39]。乌尔沁认为这是唐与胡文明从相拒到交融过程的必然产物。看似弱势的胡姬却将唐朝文人雅士吸引到石榴裙下,“赢得文人雅士对她们社会地位的基本认同,逐渐融于华夏中原乃至中华文明的生活方式中了”。“盛唐时期胡姬不仅是酒色才艺、侠、纵横家的楷模,更有一种昂扬向上、积极进取、自信乐观的宏伟气象。……至后期中唐逐渐接受汉民族和其他地域的风土人情,已被汉化,……由高昂明朗、激情奋发的盛唐气象变得低靡颓废晚唐情结。同时也逐渐失掉她们的个性,由重才艺、学识、修养、谈吐、交际、歌舞的才貌俱佳的文艺使者而变成低级趣味的色妓,成了单纯追求身体享受和金钱利欲的平庸浪妓,所以才被才艺更高的吴姬(汉文化代表)所取代,同时也完成汉化过程”[40]。
注释
[1]古代“胡”泛指民族或地理属性,用法因时代而异。汉代指中原王朝北方边境地区的邻人,如匈奴,后引申为古代北方和西方少数民族及西域诸国总称。唐代的“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外来的人和货物;狭义上多指西方的人或物,特别是中亚昭武九姓、波斯、天竺、大食、罗马等。现代学者多指我国古代西部、北部及西域各族人,也指所有外国人。“胡”有多种英译法,如中性的“Non-Chinese”(“非中国人”,见罗丰的《胡汉之间》第515页)、地域性的“Western”或“Westerner”(“西方的”或“西方人”,见 Jane Gaston Mahler和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第8页)或“Foreigners”(外国人)、音译的“Hu Man”或“Hu People”(胡人)等。因本文还涉及到东北亚的高丽、东南亚和非洲等地,故用其广义用法。
[2]目前学术界对胡人女性称呼不一。有的将汉唐时期的非汉族妇女称胡姬。姬,原意“周的贵妇人”、在唐代多指“高级妓女”。大致分三种类型:北方游牧民族妇女;西方或北方(很可能属于伊朗系),专门以乐舞愉悦统治阶级的歌舞伎;在胡人酒店卖酒、陪酒的年轻西域胡女。唐代胡姬多指第三种。《全唐诗》关于胡姬的诗篇共23首、胡妇13首。如李白的《少年行》(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和《送裴八十图南归嵩山》(“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胡姬貌若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及《白鼻騧》(“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杨巨源的《胡姬词》、贺朝的《赠酒家胡姬》(胡姬春酒店,弦管梦锵锵)、岑参的《青门歌送东台张判官》(胡姬酒楼日未午,丝绳玉缸酒如乳)、《送宇文南金放后归太原寓居因呈太原郝主簿》(送君系马青门口,胡姬当垆劝君酒)、温庭筠《赠袁司录》、张祜《白鼻騧》(为底胡姬酒,长来白鼻騧。)
[3]中亚考古发现的胡人也多为男子形象,妇女形象比较少,多为浮雕、钱币、陶器和金银器等。而在较少的女性形象中,大部分为女神和贵族妇女,前者如史前时代著名的“母亲女神”、阿契美尼德时期的阿娜希塔、中亚希腊文化时期巴克特利亚钱币上同时出现的希腊女神与印度财富女神和音乐女神(Sarasvatii)及伊朗女神、萨迦钱币上的希腊女神尼克和帕拉斯、雅典娜、贵霜钱币上的伊朗女神娜娜(Nanaia)和Ardoxsho、希腊和印度女神等。
[4]葛承雍:《丝绸古道与唐代胡俑》,《丝路胡人外来风—唐代胡俑展》,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22—23页。
[5][12]孙机:《序言》,《丝路胡人外来风—唐代胡俑展》,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6]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王自力、孙福喜编著:《金乡县主墓》,文物出版社,2002年版,第18—23,112页。
[7]艾荫范:《甚解当求,拔高不宜—还<羽林郎>中胡姬以优美本相》,《辽宁教育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孙立峰:《唐代诗歌中胡姬形象的文化意义》,《学习与探索》1993年第2期;丘继业:《唐朝诗人笔下的“胡姬”》,《历史教学》,1997年第1期;张兵:《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胡姬与西域乐舞的传播》,《丝绸之路》,1997年第2期;乌尔沁:《外来民间文化的使者:西域胡姬—唐诗胡姬形象解析》,《民族文学研究》,2001年第4期;王建军:《透过“胡姬”诗看唐代的民族融合》,《柳州师专学报》2002年第3期;王立:《唐诗中的胡人形象—兼谈中国文学中的胡人描写》,《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8]阿契美尼德时期祆教重神,主司生殖、财富、婚姻和庇佑国家,经帕提亚和萨珊不断提升,影响一直持续到伊斯兰时代。为纪念和仰慕女神,当时很多女性仿效她的名字,如沙普尔一世的大皇后名“火之阿娜希塔”。巴拉姆二世(276—293在位)硬币刻有“阿娜希塔之火”。库斯老二世银币上的阿娜希塔成为皇室火坛的守护神。
[9]罗丰:《北周李贤墓中亚风格的鎏金银瓶》,《胡汉之间—“丝绸之路”与西北历史考古》,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第91—92页。目前,学术界对外国女性身份众说纷纭,主要有吴焯的送情人出征女子说、马尔萨克的爱神阿芙罗狄蒂或美女海伦说、内季摩洛夫的女神厄里费勒说等。
[10]陈志谦:《昭陵唐墓壁画》,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1辑,第116页。
[11]影山悦子:《粟特人在龟兹》,《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法国汉学第十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95页。
[13]《全唐诗》卷870。
[14]伊朗和中亚考古资料表现的多为帝王将相的英雄业绩和神祇世界,女性形象很少,多为女神、皇后、贵族妇女及一些身份不明的女性形象,如钱币、石雕、金银器、陶俑、壁画上的阿娜希塔(为纪念和仰慕女神,很多女性仿效她的名字,如沙普尔一世的大皇后名“火之阿娜希塔”),巴拉姆二世(276—293年在位)银币、库斯老二世银币、Naqshi—I Rustam石雕、Kirmanshah的Taq—I Bustan浮雕都有阿娜希塔。除了女神外,雕塑和钱币上出现的女性还包括多位皇后,如沙普尔一世的皇后、阿尔达希尔一世的妻子(他妹妹)、沙普尔二世妻子(他女儿)。Barm—I Dilak浮雕表现的女性是巴哈拉姆一世(273—276)的女儿、巴拉姆二世的妻子阿尔达希尔—阿娜希塔。巴拉姆二世银币上的女性是他的姑姑兼大皇后Shapurdukhtag,以及布兰女王银币。此外,美国大都会博物馆和伊朗巴斯塔姆博物馆收藏的萨珊早期银碗外壁都饰阿娜希塔。木鹿出土的6—7世纪的彩绘持镜女俑也可能是阿娜希塔。萨珊王朝还有很多传奇女性——萨珊家族女儿、敌人的女儿、皇后和妃子,有时和阿娜希塔重叠,都在萨珊历史中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凝固在岩石、陶土和金属器中。见Jenny Rose.Three Queens,Two Wives,and a Goddess:Roles and Images Of Women in Sasanian Iran.Women in the Medieval Islamic World:Power,Patronage,and Piety.Edited by Gavin R.G.Hambly.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7.
[15]Richard N.Frye,Women in Pre-Islamic Central Asia:The Khatun of Bukhara,Women in the Medieval Islamic World:Power,Patronage,and Piety,Edited by Gavin R.G.Hambly.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7.
[16]葛乐耐:《粟特人的自画像》,《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法国汉学第十辑》,中华书局2005年,第313—314页。
[17]吉田丰:《西安新出土史君墓志的粟特文部分考释》,《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法国汉学第十辑》,中华书局2005年,第29页。
[18]张剑:《胡商 胡马 胡香—唐文学中的外来文明和唐人精神品格》,《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第76页。
[19]李天石:《唐代中后期奴婢掠卖之风的盛行及其原因》,《历史教学问题》2001年第4期,第10页。
[20]吴震:《唐代丝绸之路与胡奴婢买卖》,敦煌研究院主编《1994年敦煌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宗教艺术卷》下,甘肃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128—154页。
[21][24][30][31][32][33][34]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22]《新唐书》卷221上。苏珊·怀特菲尔德在《丝绸之路沿线的生活》(伦敦1999年)中记叙了一个9世纪龟兹妓女生活,可能源自《北里志》描述的长安妓女故事。
[23]韩森:《丝绸之路贸易对吐鲁番地方社会的影响:公元500-800年》,《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法国汉学第十辑》,中华书局2005年。
[25][40]乌尔沁:《外来民间文化的使者:西域胡姬—唐诗胡姬形象解析》,《民族文学研究》,2001年第4期。
[26]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的胡姓居民与聚落》,《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法国汉学第十辑》,中华书局2005年,第174页。
[27]中国的粟特人有七种姓氏:康(Samarqand)、安(Bukhara)、石(Shash)、史(kish)、米(Mainargh)、曹(Kabudhanjakath)、何(Kushaniyah)。敦煌、姑臧、金城、酒泉、洛阳和长安都有粟特人居住,形成保持自身宗教和文化习俗(婚俗、葬俗和教俗)较为封闭的聚落。
[28](古代阿拉伯)马苏第著,耿昇译:《黄金草原》,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7页。
[29]谢海平:《唐代来华蕃胡考》,台湾商务印书馆,中国民国六十年,第277页。
[35]辛延年《羽林郎》:“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徐陵《乌栖曲》:“卓女红妆期此夜,胡姬沽酒谁论价。”杜甫描绘的则是“羌女”,唇涂黑膏的西域女子。施肩吾《戏赠郑少府》:“胡姬若拟邀他宿,挂却金鞭系紫骝。”孝标《少年行》:“落日胡姬酒楼饮,风吹箫管满楼风。”元稹《莺莺传》(写于804年)可能以真实故事为背景。崔莺莺真名为曹九九,可能是在胡人酒肆唱歌的胡姬之一。陈寅恪和葛承雍曾表达过类似观点。
[36]成书于萨珊王朝末期的宗教梦幻故事集《阿尔塔伊·维拉夫书》描绘了很多对妇女犯罪的惩罚,如涂脂抹粉,梳妆打扮,用他人头发作头饰;说话尖酸刻薄,用语言伤害丈夫和邻居;把丈夫买回来的肉食给外人吃;出于吝啬或肉欲,不让孩子吃饱或不给孩子喂奶等,不难设想当时妇女地位的低下和卑微,第203页。
[37]斯加夫:《公元7—8世纪高昌粟特社会的文献记录:唐朝户籍所见文化的差异和演变》,《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法国汉学第十辑》,中华书局2005年,第156页。
[38]突厥和伊朗妇女服饰对唐朝影响甚大,胡帽、帏帽、羃*(上罒下離)、配百褶裙和绕颈长披巾的窄袖紧身服,两色相间的竖条状曳地长裙,俗称“波斯裙”、“波斯披帛”,非汉族式的头发式样和化妆,如回鹘髻等。谢弗认为虽然胡服、胡食、胡乐只是在八世纪才特别流行,但实际上整个唐代都没有从崇尚外来物品的社会风气中解脱出来,以致于元稹等人对“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的胡风感到痛心疾首。(《唐代外来文明》第28页)
[39]王立:《唐诗中的胡人形象—兼谈中国文学中的胡人描写》,《内蒙古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杨瑾,陕西历史博物馆 研究员)
乾陵文化研究(五)/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