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晚期和民国时期新疆铸行的金银币
作者:黄志刚


在帕米尔高原以西与新疆临近的中亚各国,由于受到源自希腊的西方货币文化的影响,自古以来在商贸交流活动中就习惯使用金银币。据《汉书·西域传》中记载:“罽宾国(今克什米尔一带)以金银为钱,文为骑马,幕为人面”,“安息国(即今天的伊朗境内)以银为钱,文为王面,幕为夫人面。王死,辄更铸钱。大月氏国(即中亚阿姆河上游)钱货与安息国同。”随着丝绸之路贸易的发展,一些外国的金银币不时流入新疆,其中尤以波斯萨珊王朝银币流入为最多。由于新疆地处丝绸之路的要冲,因此在东西方丝绸之路的商业贸易中,深受东西方货币文化的影响,从而使新疆的金银币具有浓郁的地域性特色。
新疆自唐宋以降,历元明而迄于清代,由于深受祖国内地货币文化的影响,长期以来一直以使用银锭为主,包括银元宝、银锞子、碎银等。在新疆,白银的称量单位被称为“天罡”(即“腾格”,音译不同),清代早期白银一天罡合库平银一两,为37.31克。光绪三年(1877年),左宗棠光复新疆后,为了方便入疆平定阿古柏侵略者的湘军将士用银习惯,将白银的称量单位从库平银改为湘平银,白银一天罡合湘平银一两,为36.13克。
新疆地产沙金,北疆的阿尔泰山盛产黄金,俗称“金山”(“阿尔泰”为蒙古语,意为“金子”)。南疆的和阗、于田也产金,这就为新疆自铸金币创造了条件。据史料记载,16世纪初,在南疆建立的叶尔羌汗国就曾铸造过金币。
19世纪60年代中亚浩罕国军官阿古柏率军侵入新疆,攻占南疆七城(即喀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阗、阿克苏、库车、乌什)后,建立了“哲德沙尔”(意即“七城”)侵略政权,自立为汗,并在喀什噶尔铸造了金、银、铜币。其金币名为“铁剌”。阿古柏的铁剌金币采用中亚的打压法制成,正面外圈为阿拉伯风格的花纹图案,内圈为察合台文,汉译为“阿不都艾则孜汗苏丹”(这是当时奥斯曼帝国苏丹的名字,阿古柏尊奥斯曼帝国为其宗主国);背面外圈亦为阿拉伯花纹图案,内圈为察合台文,汉译为“铸于都城喀什噶尔”,金币上有回历纪年1291,换算为公历即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
直到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当时的新疆藩司(布政使)王树楠开始在迪化水磨沟机器局试铸金币,名为“饷金”金币。面值分为一钱、二钱两种。因饷金金币铸造精美,数量较少,发行后即被商人兑去储存,很少在市面流通,不久即停铸。
1949年5月,新疆省国民党当局宣布进行币制改革,以银为本位,自铸银圆,同时大量发行银圆票。但由于新疆当时面临解放,政局动荡,物价波动很大,民众持银圆票纷纷要求兑现,省政府当局银圆储备不足,无法十足兑现,导致银圆票开始迅速贬值。为了维持银圆票的信用和合法地位,当局在同年8月开始铸造金币,先后两次共计拨发黄金两千两,交由新疆省造币厂铸造面值为一钱的金币,原计划同年9月1日起发行,与银圆同时流通,但新疆此时已迫近和平解放,故此批金币最终没有能够发行。
新疆自古以来习用金银币。中国银两制度的正式建立始于明代,到了清代,银两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到了清末和民国时期,新疆的银两制度逐步完善起来。清代货币制度虽仍为银钱平行复本位制,但在交易中仍然以银为主,以钱为辅。在清乾隆九年(1744年)谕旨称:“用银为本,用钱为末。”乾隆十年(1745年)又谕:“朕思五金皆以利民,鼓铸钱文原以代白金(即‘银’)而广用,即如购买什物器具,其价值之多寡,原以银为定准,不在钱之低昂,……使价钱低昂以为得计,是轻重倒置,不揣其本而惟末是务也。”①虽然清代是以银为主,以钱为辅的货币流通行用制度,但它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主币、辅币之分,在市场的实际流通过程中,民间交易的数额并没有法定的限制,银钱之间也无正式的法定比价。因此,清代白银虽然已经取得了主导货币的地位,但实际上还是没有脱离银两、铜钱并行流通的体制。
清代前期,新疆地区的货币制度自乾隆重新统一新疆后即与祖国内地一样,实行银、钱复本位制,即银两与铜钱同时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银两显然占据着主要的地位,凡是大宗的商业贸易、财政拨款、发放薪饷、征收赋税及大额的赏赐等,均使用银两作为结算单位。
在商业贸易上,清代早期新疆与内地在以牲畜皮革交换绢茶贸易中,都是采用银两作为结算单位。乾隆十六年(1751年),甘肃总督尹继善奏称,“准噶尔所带皮张等项作价十八万六千余两,兑给内地绸缎茶线等项作价十六万七千余两外,酌给现银一万八千余两”②。可见清政府与准噶尔进行的绢马贸易都是以白银作为结算单位的。此后,清政府在开展同哈萨克人的绢马贸易中同样是以白银作为结算单位的。在乾隆时期,凡是购买牲畜、粮食、布匹、茶叶等项交易均使用白银进行结算。到了嘉庆时期也是如此。嘉庆十五年(1810年),有塔尔巴哈台拨羊一万五千余只,解赴玛纳斯或科布多地区出售,“每羊一只,可得钱六钱,共计得银九千余两”。此外,古城(今奇台)、吉木萨尔两个马场将马匹售出,三等马定价五两,四等马定价为四两等等。尤其是在新疆地方政府向清政府每月奏报的本地粮价,均是以银两来计价。
在官兵的薪饷方面,清政府对派驻新疆地区的官员,其薪饷主要是以银两为支付手段。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至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期间,每年给新疆各级官吏支付的饷银为七十六万六千余两。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期间,支付的饷银达到了七十八万六千余两。而且,新疆官员薪俸,无论南疆、北疆一律使用银两计算。同时,清政府给予新疆中下级官员及驻防兵丁的薪饷和盐菜钱,也一律按银两计算。兵丁的盐菜钱,是用银两与铜钱一起搭放。但总的来说,使用银两仍是主要的。甚至,对南疆的阿齐木伯克及北疆的札萨克亲王、郡王等的养廉钱和薪俸都使用银两。
征收赋税,在新疆地区更是以银两为折算单位。尤其是天山以北的广大地区,租税主要缴纳银两。诸如铺房税、商民认垦菜园租税、地基税、房地与牲畜交易税等等均是如此。交税者要以白银缴纳,如不能缴,则可以以实物折成银两纳税。此外商民在新疆屯田,所交之地租,也以银两计算。
新疆的财政收入也是以银两计算的。在清代,新疆的财政完全依赖中央及内地各省拨解“协饷”与“专饷”支持,新疆本地的赋税收入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这些“协饷”、“专饷”主要以白银为主。
清代新疆地区开采的银矿很少,而且清政府并不在新疆冶铸银锭。内地各省、各税关都曾给新疆拨解银两。因此新疆地区流通的银两,绝大部分都是由内地拨解的。乾隆重新统一新疆后,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开始给新疆拨解常年例行协饷和临时性专饷。常年例行协饷是由清政府根据新疆每年军政收支的差额,于前一年按期拨给新疆一定数量的银两(即“饷银”),以维持新疆军政收支平衡;临时性专饷是清政府针对新疆某一特殊的具体事件、行动等给拨的临时性经费。
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至同治三年(1865年),清政府每年拨解给新疆的例行协饷数额为三百余万两。③乾隆重新统一新疆后,为巩固西北边防,在新疆实行军府制。通过设军府,驻重兵以震慑;兴屯垦讲牧政,筹经费以辅助;封爵位赐俸禄,以羁縻;尊宗教允自治,以抚慰百姓。这种统治措施在乾隆朝制定后,历嘉、道、咸、同,奉行不渝。新疆军府制实行后,伊犁将军成为新疆最高军事、行政长官,实行军政合一制。伊犁将军府治设在伊犁惠远城,总统节制新疆南北两路驻防官兵,抚绥属部,监督外藩。同时在伊犁将军下设乌鲁木齐都统,伊犁、塔城、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其他各城分设办事、协办或领队大臣。各城之驻扎大臣,北疆(哈密、吐鲁番地理上虽归为南疆,但在当时的实际行政区划中并入北疆)之各大臣归属于乌鲁木齐都统统领;南疆之各城驻扎大臣归属于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统领。至新疆建省前,新疆实施的军政一体的军府制,对稳固清王朝对西北边疆的有效统治发挥了积极作用。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始设军府于伊犁至同治三年(1865年)回疆之乱,阿古柏侵入新疆的一百余年来,清政府给新疆的协饷④每年约需三百余万两。考《平定陕甘新回匪方略》载,乌鲁木齐都统平瑞有云:“新疆地处边陲,内地接济各城官兵岁饷银三百余万两。即乌垣所属,已占三分之一。”由此可见,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重新统一新疆至同治三年(1865年)新疆回民大乱止的这一百〇五年中,合计支出军饷三亿一千五百万两。而乾、嘉、道、咸间,回疆几次变乱之临时兵费尚不在内。可见当时清王朝对新疆的重视程度。⑤
除“协饷”之外,还有临时性的专饷。如光绪二年(1876年)清王朝以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率军平定入侵新疆的阿古柏匪帮,收复新疆,当时清政府每年拨解给甘肃、新疆的临时性“专饷”(即军饷)就达一千一百二十一万六千两之巨。其中,甘肃军及驻新疆湘军占七百九十三万两,伊犁金顺所部占二百八十万两,塔城锡伦所部占三十三万两,乌垣长顺所部占九万六千两,库车张曜所部占六万两。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清政府为了安置从伏尔加河流域重返祖国的土尔扈特部,一次就拨解安置费白银二十万两及帐篷、粮、茶、畜等物。
新疆建省之初,为了怀柔边民,清政府对新疆课税甚轻,地方收入无法满足本省之用,因此新疆所需军政费用均由内地各省拨解,是谓“协饷”。新疆筹划建省之时,左宗棠当时提出,新疆建设行省,开源节流,每年需要协饷以三百数十万两为度。收复新疆后,大量清军留在新疆,未经裁遣,新疆南北合计有兵五万余人。后经户部建议,新疆宜裁兵,留精壮三万人为度,每年的协饷按照左宗棠提议,为每年三百数十万两,各省关不得滞欠。之后,陕甘总督谭钟麟与刘锦棠、金顺等依照部议,裁兵节饷。光绪十一年(1885年)定为甘肃、新疆共岁饷四百八十万两,户部按年指拨,由甘肃统收分解,关外占七成,计三百三十六万两。⑥
清政府及内地各省拨解给新疆的银两并非都是实银,有时仅是处理往来结算的货币单位。因此,清代新疆的协饷和专饷有“实银两”和“虚银两”之分。当然,主要还是实银两。
新疆的银两来源,除了清政府和内地各省、各税关拨解的银两外,还有一部分是内地来新疆从事贸易的商人及换、驻防官兵及家眷携带而来,其数量亦相当可观。
清代所铸银两,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元宝”,每只重五十两。二是“中锭”,多做马蹄形,也叫“小元宝”。三是银锞子,外形像一个馒头,重一二两至三四两,也叫“小锭”。四是各种散碎的银子,有“滴珠”、“福珠”等名称,重在一两以内。
新疆建省前后,在银两制度上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平砝的改变。清政府统一使用的银两平砝标准是库平,库平一两约合37.31克,而内地各省的地方库平又各不相同,差别较大。在新疆建省前,新疆地区使用的银两衡量标准主要是库平,但在清政府收复新疆期间,尤其是在新疆建省后,标准的银两衡量标准由库平改变为湘平。湘平是湖南省的库平,一两约合36.13克,比清政府标准的库平小。这一改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光绪年间收复新疆军事行动中,左宗棠、刘锦棠所率领的西征军中,主要以湖南的湘军为主,加之之后在新疆的各级军政人员中,湖南籍出身的人为数不少,为了发放在新疆的军队及各级军政人员的饷银、薪俸,就使湖南省的库平——湘平,自然成为新疆建省后银两的主要平砝标准。
从史料记载来看,新疆最早铸造的银币应该是道光七年(1827年)扬威将军长龄在阿克苏平定张格尔之乱时所铸的“道光通宝”方孔银钱,但仅仅流通了一年,就退出了流通市场。
之后是同治四年(1865年),浩罕军官阿古柏挟持客居于浩罕的和卓后裔张格尔之子布素鲁克率军侵入新疆,在攻占喀什后,按照中亚的土法打制技术,铸制了铁剌金币、天罡银币、普尔铜币在市面流通。至光绪三年(1877年)左宗棠收复新疆时,阿古柏的天罡银币已经在新疆的货币市场流通了十余年,成为当时的主流货币,南疆民众均习用阿古柏天罡。新疆红钱制度被破坏殆尽,新疆的流通市场上,各种货币杂行。阿古柏天罡、准噶尔普尔、红钱、银块,甚至“以物易物”的实物货币均在市面流通,乱象丛生。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尽快重建新疆的货币流通秩序,恢复战后新疆经济,左宗棠命令驻守库车的将领张曜着手在南疆开设钱局,铸造货币流通。为了照顾南疆民众十余年来对阿古柏天罡银币习用的事实,便采用中亚的打压法铸造了一批光绪天罡银币上市流通。光绪小天罡“份量以五分为准,背用回书‘足银五分’四字。其制法每厂用廿一人,日铸三千内外”⑦。之后,阿克苏、喀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田等地均铸有光绪天罡银币。
中国的银两制度是在封建社会后期特殊的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白银称量货币单位,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缺陷。首先是形式上的杂乱,各种宝银重量不等,大的五十两、十两,小的“滴珠”、“福珠”,又要随时称重,鉴定成色,使用不方便。其次是银两的成色高低不齐,各有成色,互不通用,往来折算繁杂。第三是银两的平砝大小不一,各地均有较大差异,往来交易,计算复杂,没有一种统一的标准和面值,不便于大范围的流通使用。
清朝晚期,外国银圆大量流入中国,并逐渐成为市场的一种主流货币。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深刻地认识到银圆作为一种通行的主流货币,它外形制作精巧规整,平砝、面值规范统一,在市场流通使用方便,计算简单快捷。清政府铸造银圆流通,一方面可以阻止大量的白银外流,防止外国银圆的金融垄断;另一方面可以规范和整顿外国银圆种类繁多、成色重量不一的混乱状况,并可利用铸造银圆获取利益,以补财政之不足。为了“维主权、存正朔、收利权、塞漏卮”⑧,因此,铸造银圆成为当时清政府一项急迫任务。
清代铸造银圆,最早是由民间仿铸开始的。清朝晚期内地最早铸造的仿西式银圆是广东省。光绪十五年(1889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设立造币厂开始筹备铸造银圆。光绪十六年(1890年),正式铸造了圆形中国龙银,由于“重量足,成色佳,且铸造精美,纹饰图案更富中国传统色彩,也就普遍为人所用”⑨。之后内地各省纷纷设厂铸造银圆,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除清政府在天津设立的铸造总厂外,内地已有十余省开始开设铸币厂铸造银圆。
这一铸币风潮,也影响到新疆。新疆开始大规模铸造仿西式的成套光绪银圆,始于新疆建省后。据《新疆图志》记载,光绪十五年(1889年),新疆巡抚魏光焘打算仿照东南各省行使洋银,命令藩库大使刘承泽督工开始铸造银圆,先后铸造了五钱、三钱、二钱三种银圆。到了光绪十八年(1892年),喀什地区利用土法机器又开始铸造了大量成套的光绪银圆、光绪元宝、宣统元宝、宣统银币等。光绪十九年(1893年),阿克苏道董光达于是年冬天命令道库大使严章炳负责铸造“光绪银元”。
关于新疆的机铸银圆,一般人们都根据王树楠等编著的《新疆图志》记载,均认为是由当时的新疆藩司(布政使)王树楠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5月,于省城迪化水磨沟机器局内正式使用机器铸造银圆。但现在根据最新资料证明,新疆最早的正式机铸币(机铸银圆、机铸铜元)应该是由时任新疆巡抚的饶应祺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4月,在迪化水磨沟机器局内铸造。饶应祺(1837~1903年),字子维,湖北恩施人,光绪十年(1884年)授甘肃知府;光绪十五年(1889年)调新疆喀什噶尔道,旋改调镇迪道,兼按察使衔;光绪十七年(1891年)任新疆巡抚;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10月调任安徽巡抚,赴任途中病故于哈密。⑩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3月28日,时任新疆巡抚的饶应祺给清政府上了“新疆议购毛瑟洋枪及制造火弹银元红钱机器分别筹款立案疏”。在疏中饶应祺对于新疆铸钱旧法所面临的不利因素,提出了采购新式机器以铸造机制币的方案。
新疆圜法缠哈异俗,向用普鲁天罡,自改铸红钱,每银一两,易红钱五百文。建省以来,设局采铜铸钱,矿艰碳远,人工又贵,加以员役薪资,赔累太多。乃改每银一两,换钱四百文。计重四斤二两。民用虽尚流通,而公家仍需赔垫。岁铸无几,因红铜色好,奸人私毁铸物,亦难决禁,是以市间常苦钱荒。天罡质粗,民间易于作伪,远行商贩,尤为不便使用。事穷思变,自应购买机器铸造银元,兼铸红钱,以资流转。且铸钱改用机器,少费人力,成本较轻,赔贴亦减,此圜法亟宜变通也。臣子司道筹商,正拟派员赴津沪采购。适有德商天津龙骏洋行部骑,游历来新,自愿代为购办。铸洋元红钱小机器一架,日出银元三万颗,议湘平银三万四千两。电询据津海关道李岷琛电询据礼和洋行报称:部骑人甚可靠,价值亦尚相符,惟思以延请洋匠,薪费太巨,不如用华匠为省。……机器到新……银元自铸,则可省远由外省拨解之费。红钱亦用机铸,则省虚糜柴炭多顾工匠之费,逐渐扩充,有余分拨邻省。(11)
据《清实录》记载,饶应祺此疏上奏朝廷后,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4月21日,即一个月后,清廷始立案“甘肃新疆巡抚饶应祺奏:新疆军械亟宜等备,圜法亟宜变通,拟购办毛瑟洋枪及制造火弹、银圆、红钱机器,分别筹款立案,下部知之”。到了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3月,北京总理衙门的电文才写到:“遵查新省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三月奏明,议购毛瑟洋枪及制造火弹、银元机器,设局自造,因道远器重,现在陆续运解,尚未到齐,俟全机到新,共设一局造办……”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7月,致喀什提帅电文称:“……机器厂将成,尚未定制。”可见,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3月新疆巡抚饶应祺上奏清廷购置机器以自造毛瑟洋枪、火弹、银圆疏,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7月,机器厂即将筹建完成,前后用时三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4月,新疆巡抚饶应祺致电喀什道台:“……省城现铸银元不日发行,果便于民,自必畅销,否则不能强民使用。……希转告为要。祺养。”可见,在新疆巡抚饶应祺的主持下,当时新疆第一批机铸银圆,已经铸造完成,即将上市流通。之后,到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王树楠始任新疆布政使后,亦按照前任巡抚饶应祺铸造银圆的成例,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5月,在迪化水磨沟机器局内铸造了机铸饷银系列钱币。当时新疆的机铸银圆有一两、五钱、四钱、二钱、一钱五种面值。
关于新疆机器局的设址,根据王树楠所著的《陶庐老人随年录》记载中,提到王树楠初到新疆任职时,其笼统记载机器局地址在南关,由于水势不旺,仅能使用半年时间,因此,他将机器局改移至东门外水磨沟。王树楠的这段关于迪化水磨沟机器局的记载有些语焉不详。“南关”概指,亦很笼统。根据《西北近代工业》一书中记载,新疆机器局设址于“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在迪化南梁三甬碑安装,利用水利推动车轮,带动机床,正式成立新疆机器局。由于选址不当,流水夏盈冬涸,影响生产,翌年(光绪二十四年,即1898年),迁移到迪化水磨沟。任命吴宝桢为第一任机器局局长”(12)。由此可知,新疆机器局的正式建立时间与新疆巡抚饶应祺上疏清廷拟购洋枪及制造火弹、银圆机器的时间是一致的,地点是先在迪化南梁三甬碑,由于流水不旺,夏盈冬涸,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将机器局迁至迪化东门外水磨沟。而王树楠到新疆任布政使一职,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新疆机器局的设立和迁址,早在王树楠任职前九年就已完成。可见在王树楠的记载中存在居功和谬误之处。
辛亥革命后,新疆省巡抚袁大化退位,由原按察使(臬台)杨增新出任新疆省都督兼民政厅长,宣布共和。杨增新原为清末旧官僚,上台主政新疆后,在货币制度上仍然沿用清代的货币制度,即事实上的银钱平行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同时发行纸币作为兑换券。当时新疆的流通市场上除纸币外,也同时通用银块、银圆、铜元、红钱。这一时期,迪化省库也象征性地铸造一些银圆,投入市场流通,但数量均不大。南疆的喀什道(主管喀什、和田两区),由于道库收入丰厚,有足够的白银储备,除了能够保证纸币(喀票)兑现外,还铸造了大量的天罡银圆投放市场流通,它的成色也比迪化省库铸造的银圆高。同时在新疆市场流通的还有内地的大洋(银圆)。新疆流通的本地银圆是以湘平两、钱、分计算的,而内地大洋银圆则是以库平银计算的,由于成色差异较大,两者在新疆流通市场并行使用过程中,经常需要核算折合,给市场流通带来不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军阀盛世才主政新疆,发生了盛世才、马仲英之间的军阀混战,兵燹蔓延,社会动荡。当时新疆通行的纸币省票、喀票均因军费需要而开始滥发,导致了币值狂跌,市场上各种银圆、银块、铜元、红钱等金属货币受到纸币贬值的猛烈冲击,一时间均销声匿迹,退出了流通领域,不可复见。到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盛世才在中共党员、时任新疆省财政厅代厅长毛泽民(当时化名周彬)的帮助下,开始在新疆实行币制改革——“废两改元”,发行省币,收兑原有的省票、喀票,停止使用银圆、银块、铜元和红钱,统一了全省的币制。各种银圆、银块等金属货币也在这一时期正式退出了新疆的流通市场,并最终废除了新疆银币的“天罡制”。
之后,盛世才投靠了国民党,开始反苏反共,国民党接管新疆,新疆的经济剧烈变化,通货膨胀日益严重。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春,国民党政府在国内战争中节节败退,国民党发行的金圆券,由于滥发而币值猛跌,新疆省币受金圆券的拖累也不断贬值,再加之国民党在新疆滥发纸币,使新疆的省币信用尽失,群众拒绝使用省币,省币面临着崩溃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1949年5月20日,国民党新疆当局开始了其酝酿已久的第二次币制改革,确定新疆省以银圆为本位,铸造面值一元的大洋银圆,恢复银圆的流通,同时发行银圆票,十足兑现,收兑省币,停用金圆券。新疆铸造的面值一元的大洋银圆,与内地大洋银圆等值,在市面共同流通。这是新疆省最后铸造的一种银圆,也是唯一一种以“圆”为单位的大洋银圆。
一、道光年阿克苏铸造的“道光通宝”方孔银钱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7月,清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军事行动平定了大小和卓的叛乱,最终完成了对新疆天山南北的统一,使新疆统一的局面稳定了下来。到了清道光年间,新疆又面临着来自中亚费尔干纳盆地的浩罕汗国的威胁。浩罕汗国于18世纪初由费尔干纳盆地的乌兹别克族明哥部落首领阿鲁赫领导建立,首都为浩罕城。清政府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浩罕汗国的商人前来新疆从事商业贸易。当时清政府指定乌什、喀什噶尔为浩罕商人的经商地点,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之后,随着浩罕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将商业活动扩大到了叶尔羌、和阗、阿克苏等地,前来新疆经商的浩罕人(又称安集延人)日见增多。
汗罕的伊斯兰宗教集团与新疆的和卓集团关系密切。清政府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子萨木萨克(张格尔之父)逃往浩罕,得到浩罕统治阶层的庇护。19世纪前半叶,流亡在浩罕的喀什噶尔和卓后裔多达三百余人。自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至道光八年(1828年),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孙张格尔在浩罕统治者的支持下,前后四次犯边作乱。
道光六年(1826年)7月,张格尔第三次犯边作乱,他利用狂热的宗教煽动,裹胁白山派信徒一万余人,开始了大规模的叛乱活动。先后攻陷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田等地。同年8月,清政府任命伊犁将军长龄为扬威将军,调集清军三万六千余人,集结于阿克苏,开始平定张格尔叛乱。
由于大军云集阿克苏,筹集军费成为当时首要的任务。其直接后果造成了当地红钱短缺和价格上涨,形成了南疆银价下降和钱价高腾,白银的购买力下降,红钱的购买力上升,“钱贵银贱”现象导致了当地红钱不敷应用,使南疆出现了钱荒。
为了解决因平定张格尔叛乱所造成的“钱贵银贱”的钱荒难题,扬威将军长龄即行奏请道光皇帝,于道光七年(1827年)2月,在阿克苏铸钱局铸造了圆形方孔的“道光通宝”银钱。据文献记载,针对当时南疆遇到的钱荒难题,长龄认为如果增加红钱的铸量,则铜料来源无法短期内解决,也无地方采买。因此,他主张利用当时当地白银价格偏低的情况铸造银钱。“查有口内解到小锭盐课银五万两,口外向不通用,据局员禀称,请将此项银照普尔红钱之式,改铸银钱,每银钱一个,计重库平一钱,加以火耗,抵作普尔红钱十六文,随时给发运脚等费,与普尔钱兑用,回户商民亦俱乐从”。
在奏请道光皇帝同意后,长龄便于道光七年(1827年)2月,在阿克苏铸造了与红钱制式一致的“道光通宝”方孔银钱。该银钱由阿克苏铸钱局采用浇注法制成,圆形方孔,正面为“道光通宝”四字汉文对读,背面钱穿左、右分铸满、维吾尔文“阿克苏”地名,重一钱,当十六枚小平红钱使用。
道光通宝银钱仅使用了一年即不再流通行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道光通宝银钱与红钱按一比十六折算,使用不便;另一方面是当地商民恐“以银铸钱,或有铅铜掺和,未得足色,不愿行使,以致一年有余不行,而钱价亦不能平减”(13)。长龄的道光通宝银钱并没有解决南疆的钱荒问题。由此,以钦差大臣身份处理天山南路善后事宜的那彦成便开始了币制改革。
“道光通宝”方孔银钱,是清政府铸造的最早银币,同时也是最早铸造的用于流通的圆形方孔银币。它早于内地早期上海银币(铸于咸丰六年)及福建银币(铸于同治三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白银由称量货币向计量货币过渡的历史趋势,在中国的货币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清军平定阿古柏之乱时铸行的“足银一钱”
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喀什噶尔铸造了阿古柏铁剌金币、天罡银币、普尔铜币,在南疆市面流通,十余年来,南疆商民已经习惯使用阿古柏天罡银币。自光绪三年(1877年),左宗棠收复新疆后,即在各地设立善后局,开始着手重建新疆的货币制度。为了照顾南疆商民习惯,便利市面交易,稳定战后南疆社会经济发展。便于光绪四年(1878年)新疆收复之初,即命令驻守库车的张曜收缴销毁阿古柏天罡银币,而仿照打制了一种无孔光绪天罡银币,名“光绪银钱”,之后南疆各地均有铸造。
光绪天罡银钱虽然在当时发挥了一定的重要作用,但毕竟它只是为了应急而仓促赶铸,属于权宜之策。因而,光绪小天罡本身也存在不少的弊病。诸如制造粗糙,“质极草率,圆整者少”,“字迹模糊或割裂花纹”,甚至在实际流通使用过程中还发生了“搀杂铜铅”、“剪边伪造”等对商民行用不利的现象。(14)由于光绪小天罡银钱完全仿制于阿古柏天罡银币,无轮无郭,其大小、轻重、成色等均不统一,极易掺假伪造。虽然规定光绪小天罡银钱每枚重量五分,二十枚合银一两。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仍称轻重,不能计枚数而算五分”,多有不便。况且光绪天罡银币源于阿古柏天罡,属于伊斯兰货币体系,与传统的中华货币文化差别巨大。有鉴于此,钦差大臣左宗棠决定改铸银钱,以取代光绪小天罡和市面上尚残留的阿古柏天罡银币。
光绪六年(1880年)4月,左宗棠奏言:
回民市易,旧用制钱,渐专用银,而成色高低、分量轻重骤难明晰,奸伪日滋。阿古柏窃据南八城,创铸银钱名天罡,式圆如饼,中无方孔,不类钱形。其成色分量任意减低,图售其奸。故市价相权,不能允协,民以为苦,应改造银钱,以平市价而利民用。惟造银钱,宜先制模式,较准一律,交官设局经理,然后私造与赝伪易于辨别,而行使可规久远。臣饬兰州制造新式铜模,交张曜督局依法式制范银为钱,用银片捶成,不须熔铸,权重一钱,外圆内方,轮郭分明,字迹显朗,大小厚薄如一。与制钱相权,银为母,铜为子,市廛通用,可免畸重畸轻之患。而新模精巧,由官改造,工速费节,私赝不致混淆,人知宝贵。惟呈送样钱前来,臣察核无异,俟试行渐广,请旨遵办,期新疆创此永利,以救圜法之穷。(15)
左宗棠于光绪六年(1880年)曾委托兰州机器局制造出“足银壹钱”方孔银币的铜模,然后命令驻扎库车帮办新疆军务的张曜,就地招募银匠,亲自监督,采用手工打压制成“足银壹钱”方孔银钱。这种银币为中国的制钱形式,“外圆内方,轮郭分明”,“轮郭肉好,悉仿制钱之式”。
该银钱正面为汉字“足银壹钱”四字对读,背面为察合台文,穿上为“Bir Mishkal”(汉译为“一钱”),穿下为“Kumush”(汉译为“银子”)。
足银壹钱方孔银币,工艺铸造精细,制作精良,外形美观,使用方便。由于其完全使用手工打压制成,产量少,成本高,制作亏赔大。据记载,每匠一人,炉一座,需工五至六人,每天只能铸造二十两左右,合计火耗工炭,每铸二十两,需花费银四两。因此,“足银壹钱”方孔银钱行用不及一年,便于光绪七年(1881年)2月停铸。没有达到左宗棠铸造此银钱以取代天罡银币的目的。在南疆,天罡仍然与红钱并行通用。
三、光绪朝前期新疆流通的各式天罡小银币
银铸币在近代新疆的普遍流行始自于19世纪60年代。清同治年间,由于库车农民暴动的影响,和田的毛拉哈比布拉在和田建立起地方割据政权,并以他的名义仿照中亚银币形制铸造了一钱天罡小银币。清同治四年(1875年),浩罕国军官阿古柏乘新疆之乱入侵新疆,建立了“哲德沙尔”侵略政权,开始在新疆打制银币,并在南疆地区流通。
(一)和田哈比布拉天罡银币
受同治三年(1864年)6月库车起义的影响,在拜城任阿奇木伯克的和田人海孜那奇也乘乱潜回和田,聚众起事。将刚刚从麦加朝圣回到和田的毛拉(意为“有学问的人”或“宗教法官泛称”)哈比布拉推拥上王位,称为“帕夏”(意即“国王”),并同印度的英国殖民当局相互勾结,在和田建立起地方割据政权。
据同时期的维吾尔文献《伊米德史》记载,哈比布拉为和田维吾尔族,曾赴麦加朝圣并旅居境外七年,是一个非常狂热的宗教信徒。哈比布拉占据和田全境后,即建立了伊斯兰政教合一的政权,并以弘扬伊斯兰教、反对异教徒的圣战为名,挑动民族仇杀。同治五年(1866年)冬,阿古柏侵占叶尔羌,并以布素鲁克和卓(大和卓波罗尼都之孙)要来和田朝觐圣人陵墓的名义,将哈比布拉骗至城外迎接布素鲁克和卓时,被阿古柏所杀,阿古柏控制了和田。和田的哈比布拉帕夏割据政权灭亡。据《伊米德史》记载,毛拉哈比布拉在和田称帕夏时,曾于同治五年(1866年)以他的名义仿照中亚诸国银币形制铸造了一钱天罡小银币。钱币正面为阿拉伯文,铸有“真主是唯一的,穆罕默德是真正使者”;钱币背面为察合台文,铸有打制地名“铸于美丽的和田”。钱币正面有回历纪年1283年(即公历1866年)。哈比布拉铸造的银币仅有一种,银币圆而无孔,为手工打压制成,每枚值白银一钱。钱币周围饰以伊斯兰风格的花纹,属于典型的中亚伊斯兰货币体系天罡银币。
哈比布拉天罡银币的回历纪年为1283年,换算为公历即1866年5月至1867年5月。由于哈比布拉在同治五年(1866年)冬被阿古柏所杀,因此其铸币应在1866年5月之后所铸,仅在其统辖下的和田流通半年时间。和田哈比布拉割据政权铸造的一钱天罡银币,由于铸行时间短,数量少,仅限于边远的和田一地流通,因此其在新疆货币史上影响很小,是新疆流通时间最短的银质货币。
(二)阿古柏天罡银币
由于同治三年(1864年)6月库车起义的爆发,新疆各地纷起响应,清政府在新疆的统治基本瓦解,新疆陷入空前的社会动荡之中。同治四年(1865年),即将被俄国征服的中亚浩罕国摄政王毛拉阿里木库里,受当时新疆喀什噶尔的回民头目金相印的唆使,派遣军官阿古柏挟持客居于浩罕的和卓后裔张格尔之子布素鲁克侵入喀什噶尔。
阿古柏(1820~1877年),为浩罕国(今属乌兹别克斯坦)匹斯坎特人,乌兹别克族。其年轻时曾任浩罕王朝胡达雅尔汗的侍从,后出任浩罕国北部边防要塞防守官。他利用伊斯兰教及和卓后裔布素鲁克的名义欺骗当地群众,采用各个击破的办法,先后打败了新疆各地的封建宗教割据政权,占领了除哈密以外的天山南路地区及天山北路乌鲁木齐至玛纳斯一线的新疆大部分地区。后来,其势力扩大,地盘稳固后,随即将布素鲁克和卓驱逐出新疆,在其统辖的地区建立了“哲德沙尔汗国”侵略政权(“哲德沙尔”意为“七城之国”)。“七城”主要指天山南路的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阿古柏占领南疆后,即积极与英、俄相勾结,并自愿充当侵华工具,出卖新疆的主权。阿古柏侵略政权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对新疆实行了长达十二年之久的殖民统治,直至光绪三年(1877年)冬,左宗棠率清军平定阿古柏之乱,重新收复新疆才告结束。
阿古柏在新疆建立起侵略政权后,在喀什噶尔设立了造币厂,按照中亚伊斯兰货币体系,参照浩罕国钱币形制打制了阿古柏普尔铜币、天罡银币、铁剌金币,在天山南路地区流通。当时在这一地区流通的清代货币,均退出了流通市场,踪影消匿,不可复见。
阿古柏打制的银币俗称天罡(“天罡”又译作“腾格”),完全采用手工打制,银币正背面均铸察合台文字,正面铸有“阿不都艾则孜汗”(“阿不都艾则孜”为当时土耳其奥斯曼帝国苏丹的名字,阿古柏承认当时的土耳其奥斯曼帝国为其宗主国),银币背面铸有钱币的打制地名“铸于都城喀什噶尔”。在阿古柏天罡银币上一般还铸有回历纪年,银币周围饰以伊斯兰风格花纹。
阿古柏天罡银币形状呈不规则圆形,大小不一,系用银片手工打制而成,每枚值银五分,二十枚合银一两。在阿古柏侵略政权存在的十余年间,阿古柏天罡银币主要流通于以喀什噶尔为中心的天山南路地区,成为当时新疆流通最广、使用量最大的一种货币。
四、光绪年间新疆铸行的各式光绪天罡小银币
光绪天罡小银币是清政府在驱逐阿古柏入侵匪徒收复新疆过程中,为了恢复战后经济,保证商贸交流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这种光绪天罡银币采用中亚打压法打制,属于中亚伊斯兰货币体系,圆而无孔,无轮无郭,没有图纹,每枚重约五分,二十枚合银一两。实际打制过程中,由于完全采用人工打制银片而成,因此其大小不一、轻重有别,很不规整。主要在天山南路地区流通使用。
光绪三年(1877年)10月,清军收复库车后,左宗棠即命驻守在库车、阿克苏的清军将领张曜在当地利用原有的技术工匠和铸钱设备,在库车铸造钱币。为了尽快消除阿古柏侵占期间的恶劣影响,以恢复清朝中央政府在新疆的主权,收缴销毁阿古柏占领期间铸造流通的阿古柏天罡银币;同时又为了照顾南疆群众在阿古柏侵占南疆十余年来已经习惯使用天罡银币的现实情况,驻守库车、阿克苏帮办新疆军务的广东提督张曜根据钦差大臣左宗棠的指示,首先在库车招募当地银匠,仿照阿古柏天罡银币式样打制了铸有汉文“光绪银钱”的五分天罡小银币,在南疆流通,用以收缴销毁阿古柏天罡银币。随着清军收复南疆各城,之后阿克苏、叶尔羌、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和田也打制了一批光绪天罡银币投放市场流通。光绪天罡银币虽然是清政府在收复南疆后的一种过渡性质的货币,但它对于恢复战后经济,保证南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曜最初在库车铸造的五分天罡银币,由于系仿照阿古柏天罡银币打制,银币的正背面均为察合台文,外形几乎与阿古柏天罡银币难以区分,但钱币文字内容则明显不同。库车打制的“足银五分”天罡,正面察合台文译作“足银”,背面察合台文译作“五分”,并打制有回历纪年。另有一种库车铸天罡银币,正面察合台文汉译为“光绪的”,背面察合台文汉译为“第四年”(意即“光绪四年”,应为公元1878年)。
光绪四年(1878年),库车又分别打铸了两种带有汉文“宝”字、“楚”字的五分天罡银币,是专门为当时库车驻军发饷用的。“宝”字天罡银币正面为一汉文“宝”字,意为“宝银”,背面为察合台文,汉译为“足银”或“优质银”。“楚”字天罡银币(16)是专为其发饷而铸的。“楚”字天罡银币正面一圈花饰内为一汉文“楚”字,背面一圈花饰内铸有察合台文,汉译为“五分”,有回历纪年。“宝”字、“楚”字这两种天罡银币是专为驻军发饷而使用,由于铸量少,留存至今比较罕见。
随后,南疆各城纷纷按照库车的办法铸造天罡银币。阿克苏于光绪五年(1879年)铸制了五分天罡小银币,银币正、背面均铸有察合台文,正面察合台文汉译为“真正五分”,背面察合台文汉译为“阿克苏造”,铸有回历纪年。光绪六年至光绪八年(1880~1882年)打制了有汉文“光”字的天罡银币。银币正面中心铸有一个小正方形,象征中国钱币文化体系的方孔,方孔上方铸有一汉文大字“光”,意即“光绪”之意,方孔形下方铸有察合台文,汉译为“五分”;银币背面铸察合台文打制地名,汉译为“阿克苏造”。自此,光绪天罡小银币开始了由西方货币文化体系向东方货币文化体系逐步演变的过程。
南疆西四城的喀什噶尔于光绪四年(1878年)打造了五分天罡小银币,银币正面中间竖写汉文“五分”,左侧为满文“喀什噶尔”地名,右侧为满文“打制”;银币背面为察合台文铸造地名,汉译为“喀什噶尔打制”,有回历纪年“95”(意即回历1295年,回历1295年换算为公历即1884年)。同年,喀什噶尔打制了完全具有中国货币文化体系特征的天罡银币,银币中间有一小正方形(意即“方孔”),小正方形四周分列汉文“光绪银钱”四字;银币背面中间亦有一小正方形,上、下为汉文“五分”,左右分列满文、察合台文地名,汉译为“喀什噶尔”,察合台文旁有回历纪年95(意即回历1295年)。另有一种喀什噶尔打制的“光绪银钱”天罡银币,银币背面汉文五分的“五”字为大写“伍”,余则一律。
叶尔羌于光绪四年(1878年)铸造了五分“光绪银钱”天罡银币。银币中间有一小正方形,四周分列汉文“光绪银钱”四字,背面中间亦有一小正方形,上下为汉文“五分”,左右分列察合台文、满文“叶尔羌”打制地名;另有一种背面小正方形左、右均为察合台文,左为察合台文“打制”、右为察合台文“叶尔羌”地名;还有一种背面小正方形左为回历“1295”,右为察合台文“叶尔羌”地名。
英吉沙尔于光绪四年(1878年)打制了光绪银钱天罡银币。银币正面有一小正方形,四周分列汉文“光绪银钱”四字,字形歪扭难辨;银币背面为察合台文,汉译为“英吉沙尔打制”,正背面外圈均为双圈花饰。另有一种英吉沙尔打制的光绪天罡小银币,银币正面中间有一小正方形(意即“方孔”),方形四周分列汉文“光绪元年”四字,银币背面则为察合台文“英吉沙尔”地名。
和田于光绪五年(1879年),铸造了“光绪银钱”天罡小银币。其银币打制形制与喀什噶尔、叶尔羌相同。银币正面有一小正方形(意即“方孔”),四周分列汉文“光绪银钱”四字,汉字由于是由当地工匠刻摹,故字体歪扭难辨。银币背面中间有一小正方形,方形上、下分列汉文“五”、“分”,方形左、右的察合台文排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方形左侧为察合台文“和”字,右侧为察合台文“田”字,另一种方形左侧察合台文“打制”,右侧察合台文“和田”地名。
五、饷金一钱、二钱金币
新疆地产沙金,北疆阿尔泰比较著名(“阿尔泰”系蒙古语,“金子”之意),塔城、乌苏及南疆的和田、于田均产沙金,这就为新疆自铸金币创造了物质条件。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新疆藩司王树楠看到当时西方列强多采用金本位制,而新疆本地亦盛产沙金,但由于不用黄金铸造货币,仅以金砖、金叶的形式出口,每年外流国外的黄金值白银三千万两之多。而黄金的“奇赢贵贱”,则完全被别人操控。在中国,黄金“仅供玩饰,置黄金于无用,以启外人之窥伺也”(17)。
王树楠就任新疆藩司(18)期间,正是清朝末年,内忧外患,国力日衰,各种社会矛盾尖锐突出,财政收入日趋拮据,不敷应用的困难时期。当时新疆财政完全依靠中央和内地各省及海关拨解协饷度日,而内地由于财政拮据,自顾不暇,因此每每该拨解新疆的协饷无法到达,在这种困境下,颇具近代货币思想的新疆布政使王树楠就提出了整顿金融,改革币制。在新疆尝试实行金本位制即其施政改革措施之一。
“专恃腹地协饷支持全局”的新疆,在“协饷不足且不能按时解到”的情况下,外国列强就乘机“以其金圆、银票重价居奇”(19)。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5月,新疆布政使王树楠开始采购沙金,试铸金币,“以辅饷糈之不济,顾市面之流通”,故称其所铸金圆为“饷金”。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4月,王树楠委派巡检蔡世长等四人,在迪化城外的水磨沟机器局开始铸造饷金金币。据《新疆图志》记载,王树楠所铸的饷金金币系列为饷金一钱、饷金二钱两种面值。但新疆当时在迪化水磨沟机器局还铸行有饷金五钱面值的金币,只是由于王树楠等编著的《新疆图志》记载此事止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而宣统二年(1910年),新疆巡抚联魁因病免职,10月份,新任新疆巡抚袁大化到任后,另外从上海添购新机器加铸的。(20)因此在《新疆图志》中没有记载。
关于新疆饷金金币的开铸时间,在《新疆图志》上记载“光绪三十三年五月,藩司王树楠请采购砂金试铸金圆”。但真正铸造金元,要等王树楠上奏朝廷批复后才可能具体实施。根据《度支部咨新疆巡抚联魁文——准许新疆铸造金元》一文: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初一日]内阁抄出伊犁将军长庚奏,新疆司库实存银元、砂条金,拟请留办新政一折。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六日奉朱批:著照所请,该部知道。原奏内称:司库实存银元合十四万七千五百两,又存湘平砂条金一万四百二十六两六钱一分二毫五丝,拟即毋庸动拨。据布政使王树楠面称:此金若按原价三十五两换银不易,不若铸造金圆,当易行使。……查现时币制尚未奏定,本难遽准外省铸造金元,但新疆情形向来与内地稍有不同,现据奏称比照原价换银不易,应准其铸元行使,仍只作为通用之品,不为币制。其每元重量若干,成色如何,是否即用银元机器铸造,原奏均未声叙。应由新疆巡抚于开铸时详细咨明,并将所铸金元拣提一枚,送部查考。(21)
根据这份奏折,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5月,王树楠想在新疆迪化城外的水磨沟机器局试铸金元,向清廷上奏后,直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2月初六日,皇帝才朱批“著照所请”,等度支部的批文下达,已经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4月初一日了。显然,在王树楠没有得到朝廷批复之前,是不会正式试铸金元的。因此,新疆布政使王树楠在新疆迪化城外水磨沟机器局委派巡检蔡世长等四人试铸饷金金元,具体时间是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4月之后。
新疆机铸饷金金币铸造工艺精致,开铸四个月,共用黄金五千〇一两三钱三分。由于铸造精美,信用好,数量少,一经发行,即被商人兑去储存,不在市面流通。王树楠在新疆试铸金币,是其金本位货币思想的一种具体体现。但由于铸量太少,一般商民均将其作为储值的手段,没有在市面上流通,因此,影响和意义均不大。新疆试铸饷金金元,最终没有达到王树楠最初的设想和期望。
六、新疆早期银圆
有清一代,在货币制度上仍然实行的是银钱复本位制。由于清朝的银两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当外国银圆作为列强对中国的金融和经济侵略工具,在中国大肆流行时,极大地刺激了中国国内具有金融和经济意识的精英们。为了抵御外辱,挽回利权,整顿货币流通市场,堵塞漏卮,清王朝的官员们想方设法仿照外国银圆的式样,自铸银圆。铸造近现代意义上的银圆,最初是由民间开始的。在林则徐的《苏省并无洋银出洋》奏折中,在清嘉庆、道光年间,中国民间就已经有早期的仿铸银圆。林则徐在其江苏巡抚任内曾铸造过重七钱三分的银饼,不久即废止。道光年间,为了筹集军饷,曾在福建铸造过两种银币:一种是道光十八年(1838年)铸造的“台湾寿星币”,一种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铸造的“漳州军饷币”。咸丰年间,上海有王永盛、郁森盛、经正纪几家银号曾经铸造过银饼。这些虽都是由民间和地方自发铸造的,流通时间都不长,流通地区也有限制,但毕竟是中国民间一种自主行动,对清代晚期银圆的铸造起着先导的作用。
晚清内地最早的正式仿西式银圆铸币首推广东。光绪十五年(1889年),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在广东开设造币厂,筹备铸造正式的仿西式银圆。光绪十六年(1890年)4月,正式铸造了中国圆形龙纹银圆。由于所铸银圆的重量足、成色佳,铸造精美,图案纹饰极具中国特色,因此,这种银圆一经上市,便受到商民的欢迎,在市面流通行用无阻。之后,内地各省纷纷效仿,群起设厂自铸银圆,形成了一股浪潮。到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除清政府在天津所设天津铸币总厂外,已经有十多个省区开设铸币厂铸造银圆。
(一)三体文“光绪银圆”
内地兴起铸造银圆的潮流,不可避免地会直接影响到新疆。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后,也开始了大规模铸造仿西式银圆。新疆早期的银圆铸造,据《新疆图志》记载:“光绪十五年(1889年),已设行省,巡抚魏光焘查有库车缠匠以敏解制机铸,拟仿东南各省行使洋银,委藩库大使刘承泽督工铸造银圆。每银百两,以五成配铸五钱,三钱重之银圆,以五成配铸为二钱重银圆。其法因乎天罡而规模较大,花样文字悉求精工。开铸之初,每月铸银七千两。”(22)
这种新疆早期的三体文光绪银圆在迪化铸造。银圆正面铸有汉、满、察合台三种文字“光绪银圆五钱(三钱)”。在银圆正面中间直书;左侧铸有察合台文,汉译为“光绪汗铸造,五钱(三钱)白银币,(回历)1307”,右侧铸有满文,汉译为“光绪的银元五(三)钱”;银圆背面铸有蟠龙纹,风格奇特。光绪银圆五钱的正背面外缘均铸有一圈对生叶状花边图案,光绪银圆三钱的正背面外缘均铸有一圈绳索状纹饰图案。
新疆早期的三体文光绪银圆,有五钱、三钱、二钱三种,为成套成系列的银币。并在新疆的银币铸造中首次出现了蟠龙纹,其铸造方法主要是用土法机器打压而成,这套银币在计量单位上仍然采用两、钱、分制。由于这种光绪银圆铸量极少,而且铸造的时间较早,因此极为罕见。
(二)成套的“光绪银圆”系列银币
成套的“光绪银圆”系列银币是光绪十八年(1892年)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新疆地区采用维吾尔族的传统手工工具,利用维吾尔族工匠娴熟的技艺,以土法机器打制的一套系列银币,是新疆早期铸造银圆的一种。该套“光绪银圆”的图文风格为新疆所独创,极具地方和民族特色,它与内地各省同一时期所铸造的机制龙洋以及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喀什仿铸的“光绪元宝”系列银币都有明显的不同。
光绪十八年(1892年),喀什地区首先开始了新疆成套光绪银圆的铸造。据《新疆图志》记载:“光绪十八年(1892年),疏附县稽查缠目库鲁班伯克、达乙尔商总、巴海尼牙子等,以回民不知银色高低,平戥轻重,均以收藏红钱为便,禀恳铸造银钱。”(23)随后喀什噶尔道尹李宗宾便委派候补知县罗正湘,由回民头目库鲁班向商民筹银三千两白银,开始试铸银圆。有一钱、二钱、三钱三种面值的银圆。光绪十九年(1893年)2月,喀什道尹李宗宾委派通商委员曾广军开始试铸银圆,添铸五钱银圆一项。形成了喀什噶尔铸造的“光绪银圆”五钱、三钱、二钱、一钱四种一套的系列银币。银圆的正面只铸有汉文“光绪银圆”四字;背面中部铸有察合台文,汉译为“喀什噶尔造,五(三、二、一)钱”,并铸有回历纪年,文字四周为一圈阿拉伯风格的花草图案,银圆的正、背面边缘均铸有一圈齿纹。
自光绪十八年(1892年)喀什噶尔铸造银圆后,光绪十九年(1893年)阿克苏便首先开始仿效铸造银圆。阿克苏道尹董光达,以“地方驻营较多,商旅辐辏,兵勇细民日用所需零星者多,成整者少,且红钱素窘,兑换维艰”(24),在市面上流通整锭的纹银,使商民、兵士交易不便。因此他为了使纹银能够化零使用,光绪十九年(1893年)冬,阿克苏道尹董光达便委派道库大使严章炳负责,在道署的西偏厅房开始设炉鼓铸银元,并从喀什噶尔调取熟悉铸造工艺的维吾尔族工匠十人。铸造银圆前,先制作钢模,然后铸钱,有五钱、三钱、二钱、一钱四种面值。阿克苏铸造的“光绪银元”形制完全仿照喀什噶尔银圆的式样。在“光绪银元”的正面只铸有汉文,中间竖直书“光绪银元”汉文(在铸钱过程中将“圆”字改铸为“元”字),左侧汉文“五(三、二、一)钱”,右侧汉文地名“阿城”;背面中部铸有察合台文,汉译为“阿克苏造,五(三、二、一)钱”,有回历纪年;察合台文四周环绕有一圈阿拉伯风格花草纹饰图案。银圆的正背面边缘均铸有一圈齿纹。阿克苏铸造的“光绪银元”具有图文凸起浅、易磨平的特点。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新疆巡抚潘效苏,鉴于喀什、阿克苏两道铸造银圆流通市面,商民均乐于使用,效果很好,而省城迪化却未铸造银圆。因此,巡抚潘效苏“饬照阿、喀两道铸造银圆,委藩经历鲁鼎绪择地安厂。是年8月,就经历衙署东后院拓地建厂,计铸厂三大间,匠工、司事、通事、局丁等住房八间,炭房、厨房各一间,除杂屋及旧有房屋不计外,大小共一十三间”(25),是为迪化银圆局。因此迪化银圆局铸造的银圆均仿照喀什噶尔和阿克苏银元的式样和成例,“其制造银圆轻重式样,亦照阿、喀两城旧章,分铸伍钱、三钱、二钱三号,均匀搭用。最小一钱者,毋需仿照”。因此迪化银圆中没有一钱面值的。到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4月,新疆巡抚饶应祺开始在迪化水磨沟机器局内采用近代机器铸造饷银银币。到了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5月,时任新疆布政使的王树楠按照前任新疆巡抚饶应祺采用机器铸币的成例,亦开始采用近代机器铸造饷银银币,因此,仿照喀什噶尔及阿克苏用土法机器手工打制的光绪银圆自然就停铸了。迪化仿造的“光绪银圆”,形制与喀什、阿克苏银元形制完全相同,仅是在银圆正面的汉字标注的面值有大、小写之分。余则一律。
七、清代新疆的各式大小蟠龙饷银系列
光绪年间,受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引进西方近代机器开始仿西式银圆铸造机制龙洋银币的影响,地处祖国西北边陲的新疆喀什噶尔银圆局和迪化银圆局也不甘落后,纷纷效仿,开始铸造近代意义上的龙洋银币。
(一)喀什银圆局铸造的“光绪元宝”龙洋系列银币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喀什噶尔银圆局首先开始了新疆喀什版龙洋银币的铸造。喀什银圆局铸造的光绪年龙洋系列银币,背面图纹一改光绪十八年(1892年)以来铸造银圆所独创的阿拉伯风格花草纹饰图案,代之以内地各省的龙洋背面的蟠龙图案纹饰。喀什版的龙洋银币,其形制、名称从一开始都与内地各省的标准龙洋银币一致,但在个体上仍表现出浓郁的地方特点。喀什铸造的龙洋银币仍然采用当地的传统土法机器,用手工打制而成;在衡量单位上则沿用湘平;在龙洋银币的正面打制有汉、察合台文及回历纪年。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喀什噶尔银圆局开始铸造“光绪元宝”系列龙洋银币。面值有伍钱、叁(三)钱、二钱三种。另外,“光绪元宝”系列龙洋银币中,尚有一种银币正面中央竖直书汉文“壹钱”;右侧为察合台文“Kashgar”(喀什噶尔)地名;左侧为察合台文“Bir Mishkal”(一钱)。银币背面为蟠龙图纹,与“光绪元宝”系列龙洋银币蟠龙图纹完全一致。因此,它应该是“光绪元宝”系列龙洋银币中面值“一钱”的银币。
(二)“大清银币”系列龙洋银币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户部规定银币为本位币,开始开铸一两的“大清银币”。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喀什噶尔银圆局开始仿照内地龙洋式样铸造了新疆版的“大清银币”。喀什铸造的“大清银币”为系列币,面值有壹两、伍(五)钱、二钱三种。分为两种,一种银币面首上方为汉文“喀什”,一种银币面首上方为汉文“喀什造”。
“大清银币”正面中部有一珠圈纹饰,珠圈内正中为一花饰图案,花饰上、下、左、右分列“大清银币”四字汉文对读;珠圈外上首铸汉文“喀什”或“喀什造”纪地名,下首为汉文纪值“湘平壹两(伍钱、二钱)”;左、右两侧分铸察合台文“喀什造”、“壹两(伍钱、二钱)”,有时左、右两侧的察合台文互换,并铸有回历纪年。“伍钱”的“伍”字有大、小写之分。背面正中有一圈小珠圈,小珠圈内铸有蟠龙图纹,珠圈外左侧铸有一枝对生叶状图案,右侧铸有一枝大叶棉桃图案,两个图纹在底部交叉,束以带结。
另有一种新疆版“大清银币”壹两,面首上方汉文铸为“喀什道”。“道”是一种行政区划,在钱币上出现极为罕见。下首汉文纪值铸为“湘平式两”。余则一律。
(三)迪化银圆局铸造的龙洋饷银系列银币
有清一代,新疆的财政始终依靠中央及内地各省协济,始终无法自立,由于中央政府专拨和各省及海关协济的银两主要用于发放新疆驻军的俸饷,故称之为“饷银”。发往新疆的“饷银”分为“专饷”和“协饷”两种。新疆早期,中央、内地各省及海关拨解的饷银有约三百数十万两左右。(26)咸丰朝之前,由于社会稳定,新疆所需各项饷银均能按时拨解。咸丰元年(1850年),由于太平天国起义的影响,清政府为筹措军费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而财政紧张,拨解新疆的饷银开始大规模减少,并时常拖欠,但仍能拨解大部。迨至民国之后,彻底断绝了新疆的饷银拨解。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3月,时任新疆巡抚饶应祺上疏清廷,拟采购毛瑟洋枪及制造火弹、银圆、红钱机器分别筹款立案一折,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4月,新疆的第一批机铸银圆即将上市流通,前后经过四年多时间。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5月,新疆布政使王树楠奏请在迪化水磨沟机器局内铸造银圆,并派员管理。6月2日开局试铸,4日“颁发银圆局钤记一颗”,正式开始铸造。“先于初二日开局试铸,铸成五钱、四钱、二钱、一钱四种银圆……自(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开局起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止,除三十四年分别停铸四个月不计外,通共铸过银三十二万两”(27)。
从现存实物看,迪化银圆局铸造的饷银系列银币,有一两、五钱、四钱、二钱、一钱五种面值。但是在《新疆图志》中仅有饷银五钱、四钱、二钱、一钱的记载,而没有“饷银一两”的记载。这是因为,《新疆图志》的记载年代截止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止,而新任新疆巡抚袁大化上任后,于宣统二年(1910年)10月,另从上海添购一套新式机器后加铸了“饷银一两”银币。
迪化饷银银币系列正面有一小珠圈,小珠圈内铸有“饷银一两”或“饷银伍钱(四钱、二钱、一钱)”四字汉文对读,小珠圈外分上、下、左、右分别添铸察合台文“Yinsi、Kumush、Bir、Sar”,汉译为“饷、银、一、两”,或者“Yinsi、Kumush、Besh(Turt、Ikki、Bir)、Mishkal”,汉译为“饷、银、伍(四、二、一)、钱”,银币的正面中央或铸有一实心圆点,或铸有一朵八瓣小花,或无任何纹饰。银币背面中部铸有一标准化的蟠龙图纹,蟠龙四周或铸有察合台文标注面值,或左右各铸有一朵六瓣小花等,但不标注地点和年份。
迪化银圆局的饷银系列银币,是晚清时期新疆铸造最为规整、精美的一套银圆。由于其完全采用新式机器铸造,抛弃了新疆传统的土法机器手工打制的铸币方式,因而铸造的饷银银币系列面相精美,符合银圆铸造的标准制式,为新疆近代意义上的真正的机铸银币。又由于其在铸造过程中的繁复变化,版式庞杂,使迪化银圆局的饷银系列银币极具新疆地方和民族特色。
八、宣统朝铸造的银币
(一)喀什“宣统银币”
清宣统年间,喀什噶尔银圆局继续采用土法机器,手工打制银币。这一时期,喀什先后铸造了“宣统银币”、“宣统元宝”银币。
宣统元年(1909年)至宣统二年(1910年),喀什噶尔银圆局铸造了版式独特的“宣统银币”,仅有“五钱”面值一种。
“宣统银币”这一名称完全是喀什噶尔银圆局别出心裁的独创。光绪末年和宣统初年,内地各省铸造银圆,面文均为“光绪元宝”或“大清银币”两种。宣统二年(1910年)开始内地各银圆局铸造“宣统元宝”银币,没有铸造宣统银币。想来是由于喀什地处祖国的西北边陲,路途遥远,信息闭塞,因而在宣统登基后,在钱币的铸造中采取了组合的办法,即把清光绪后期铸造的“大清银币”与宣统朝新的年号结合起来,独创性地铸造了新疆喀什版的“宣统银币”。这符合新疆在历来货币铸造中不遵惯例,别出心裁的特点。然而也正是由于这种独创,使新疆在货币铸造中具有了浓郁的地域和民族特色,深受广大钱币爱好者的喜爱。
(二)喀什“宣统元宝”银币
宣统二年(1910年),内地各省纷纷改铸“宣统元宝”银币,新疆喀什噶尔银圆局也开始遵循惯例,于是将其前铸的“宣统银币”名,改铸为“宣统元宝”名。其铸造的“宣统元宝”银币与“宣统银币”形制、式样完全一致,仅是将“银币”两字改铸为“元宝”,余则一律。
(三)喀什“饷银”系列银币
所谓喀什饷银,即宣统三年(1911年)至民国二年(1913年)之间,新疆喀什噶尔银圆局仿照迪化银圆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采用机器铸造的“饷银伍钱”银币,采用土法机器,用手工打制而成,制作粗糙,版式亦繁杂。
喀什饷银仅铸有“饷银伍钱”一种币值。重17.6克,直径33毫米。喀什饷银伍钱正面珠圈内铸有汉文“饷银伍钱”四字对读,珠圈外与银币边缘之间分铸一颗小五星,分列上、下、左、右。背面为一珠圈,珠圈内铸有蟠龙纹图案,龙纹图案较小;珠圈外上首铸有汉文“喀什”纪地名,下首铸有察合台文“Zarb Kashgar,BeshMishkal”(汉译为“喀什噶尔打制,伍钱”),及回历纪年1329。背珠圈外的左、右两侧或上首汉文“喀什”两字中间,分铸有一小五星,作为分隔符。
喀什噶尔银圆局在铸造饷银伍钱银币时,为了区别于迪化银圆局的饷银伍钱系列币,于是在银币的正面中心及外圈四周各添铸有一颗小五星(迪化银圆局铸饷银伍钱系列正面四周分列察合台文单词)。其产生的变异版式则是正面银币中心的小五星或铸为一小实心圆点或铸为一朵五瓣花。
宣统三年(1913年),喀什噶尔银圆局铸造了一种“银圆三钱”和“银圆二钱”的小面值银币。币面虽然没有“饷银”两字,但根据其铸造年代和铸造风格,尤其是背面的蟠龙纹图案式样判断,应是喀什“饷银伍钱”银币的系列币,作为一种辅币行用。
九、民国时期新疆铸行的饷银系列
辛亥革命胜利后,清末的新疆最后一任巡抚袁大化下台,由新疆原按察使(臬台)杨增新上台出任新疆都督兼民政部长,主政新疆,并宣布共和。
杨增新原为旧官僚,虽然其个人很有才干,但思想保守。在杨增新主政新疆期间,新疆的货币制度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沿用清代的货币制度,实行银钱平行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同时开始发行纸币作为兑换券。市面上除兑换券性质的纸币流通外,也同时流通着银块、银圆、铜元和红钱,相互之间的折合随市价的涨落而不断变化。
民国年间,中央和内地各省对新疆的协饷(中央财政对新疆的补助款)完全断绝,新疆财政困窘,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不断发行没有充分准备金的纸币——“省票”来维持。由于纸币发行量过大,又没有充分的准备金,造成了纸币无法兑换,信用减弱,最终导致纸币大跌。这一时期,迪化省库也象征性地铸造了一些银圆来投放市场,稳定市价,但由于铸数都很少,作用亦不大。
南疆的喀什道(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的情况与省城迪化就截然不同。由于喀什道库每年的收入丰厚,并且库存有足量的白银作为纸币发行和兑换的准备金,除了能保证纸币(喀票)的正常兑现外,还铸造了数量较多的银圆投放市场,喀什银圆的成色也比迪化省城铸造的银圆成色高,深受商民信赖,因而喀什道属市面稳定,纸币(喀票)信用好,商民均乐于使用。
在新疆的流通市场上,除了新疆自铸银圆在市面流通,内地流入的大洋银圆也在市面上流通。由于新疆银圆的衡量单位使用的是“湘平”,而内地各省大洋银圆使用的是“库平”,而且银圆的成色有差异,造成了市面流通时两者之间经常要进行折算,给商民的贸易往来带来很多不便和损失。这种状况直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盛世才主政新疆时期,在新疆实行币制改革——“废两改元”,全面禁止金银流通后才得以改变。
(一)中华民国元年“壬子”饷银
这是由新疆迪化银圆局为纪念中华民国成立而铸造的一种纪念性质的银圆,面值有“一两”和“伍钱”两种。“壬子”饷银为迪化水磨沟银圆局采用机器铸造。银圆正面中部为一圆形珠圈,珠圈内铸有汉文“饷银一两”或“饷银伍钱”四字对读,珠圈外按逆时针方向环铸有汉文“中华民国元年”六字。背面铸有中华民国五色旗,双旗交叉图纹。双旗交叉旗杆上、下分铸汉文“壬”、“子”二字。银币的正背面无维吾尔文,无回历纪年。
(二)“中华民国”饷银五钱
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五年(1916年),喀什噶尔银圆局仿照迪化银圆局的“壬子”饷银铸造了“中华民国”饷银银圆,仅有面值“五钱”一种,采用传统的土法机器压制而成。银币的正面中部有一圆形珠圈,珠圈内铸有汉文“中华民国”四字对读,珠圈上首铸有汉文“饷银五钱”,珠圈下首铸有汉文“新疆喀造”,左、右两侧各添铸一颗五星或一朵六瓣花饰间隔。背面铸有中华民国双五色旗图纹,五色旗双旗交叉;交叉旗杆的上、下方分铸维吾尔文和回历纪年。
十、民国六年、七年一两银币
民国时期,新疆主要以行用纸币为主,在省票区内(相对于喀什道属的喀什、和田两地喀票区)主要使用面值红钱四百文的省票主币,面值红钱四百文值银一两。民国初期,杨增新主政新疆后,省票由于发行量按一定的比例,因此行用兑换方便,信用较好,作为兑换性质的省票与金银币及铜元、红钱相与流通。民国六年、七年(1917年、1918年),杨增新在省城迪化城外的水磨沟银圆局铸造了面值“一两”的银币,投放市场流通。银币仍然采用天罡制,实行两、钱、分,以“湘平”作为衡量单位。
迪化银圆局民国六年、七年“壹两”银币,重35.1克,直径39.7毫米,厚约3毫米。银币正面中央有一圆形珠圈,珠圈内铸有汉文竖直书“壹两”二字,左右铸有维吾尔文“Kumush Yarchin”,汉译为“银钱”,珠圈外上首逆时针铸有汉文纪地名“迪化银圆局造”六字,下首逆时针铸有汉文“中华民国六(七)年”六字纪年,左、右两侧各以一朵五瓣花饰间隔。背面中部亦铸有一圆形珠圈,珠圈内铸有维吾尔文,自上而下读作“Bir Sar,Urumuchi”,汉译为“一两,乌鲁木齐”,珠圈外左、右两侧各铸有一枝带叶麦穗,底部相交处连有一朵五瓣大花,上首正中铸有一朵小梅花间隔。
民国六年版和民国七年版的“壹两”银币,其不同处主要在银币背面的花饰上。民国六年“壹两”,背面外圈的双枝带叶麦穗,有大叶、小叶之分。民国七年“壹两”,背面的双枝带叶麦穗为小叶,两枝交叉处以丝带束结,上首两叶间隔处铸有一大朵五瓣花饰。
十一、“废两改元”,铸造新疆1949年壹圆银币
20世纪30年代,新疆开始了军阀混战,各种割据势力纷起。当时新疆市面上流通的纸币——“省票”和“喀票”,由于军费大增,逐渐开始滥发。尤其是省票,滥发更剧,币值大跌。受纸币大跌的冲击,市面上流通的各种银圆、银块、铜元、红钱等金属货币一时均销声匿迹,退出了流通领域,不可复见。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月,盛世才在中共党员、时任新疆省财政厅代厅长的毛泽民(当时化名为“周彬”)的帮助下,开始对新疆的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废两改元”,是为民国时期新疆第一次币制改革。开始发行有充分准备金的新疆省币,并按一定比价开始收兑市面上原有的各种省票、喀票,严禁在市面流通中使用银圆、银块、铜元、红钱等金属货币,以统一新疆的币制。各种金属货币自这一时期开始逐步退出了新疆流通领域。新疆的省币由于信用好,商民乐于使用,新疆的货币经济开始得到发展,社会稳定。之后随着盛世才投靠国民党,开始反苏反共,进而国民党开始全面接管新疆,新疆的经济金融情况日趋恶化,通货膨胀剧烈。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初,国民党中央政府在中国国内革命战争中节节败退,国民党在新疆的统治也开始摇摇欲坠。
1949年4~5月间,国民党政府经过三年的内战,其军事主力已大部被歼,退守华南一隅。经济上随着国民党法币、金圆券的恶性通货膨胀,已陷入崩溃的边缘。为了应付时局,此时已南迁广州的国民党财政部于6月间开始筹谋恢复银本位制。在国民党财政部给行政院的一份报告中我们可以详知当时国民党的金融状况。
近月以来,度支失调,金融紊乱。人民对于纸币失去信心,不仅政府收支无可凭借,工商买卖亦因交易媒介之缺乏,陷于瘫痪停顿之困境,……我国民间习用银元,信任硬币;自法币、金元券两度贬值以来,此种趋势尤为明显。本部熟思审虑,以为在此时期,为求适合人民心理,顺应社会需求,便于重建币信计,拟先恢复银元本位,以旧有二十三年帆船版银币为标准,准许流通行使……
当时,新疆省币一方面与金圆券有固定的币值(省币六十万元折合金圆券一元),以致受国民党金圆券币值剧跌的牵连而一同贬值;另一方面新疆省币由于自身肆意滥发,信用丧失,群众拒用,形同废纸。1949年5月10日,新疆省商业银行发行的面值六十亿元的省币(折合金圆券一万元),需一百张才能兑抵大洋银圆一元。新疆省银行发行的六十亿元面值的纸币,其购买力仅相当于当时的一盒火柴。此时市面流通中,已开始出现以实物代替省币找零,新疆省币制亦近于崩溃之境地。关于新疆省币贬值的情况,我们从新疆省政府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10日的一道通令中可以详见:
据报迩来本市物价又如脱缰之马,一日之间数易其价格,尤以银元四月二十日每元市价七百亿,至三十日已涨至七千亿,十日之间,即超过十倍以上,其它物价亦以银元为比例,随之扶摇直上……
可见新疆的恶性通货膨胀已经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为了摆脱困境,时任新疆省政府主席的包尔汉,开始主持在新疆进行币制改革,恢复实行银本位制,即恢复银币在市面流通,铸造新版银圆,并发行可兑换的银圆票。1949年5月20日,开始了民国时期新疆历史上的第二次币制改革。按银圆票一元可兑换省币六千亿元的比例收兑省币,同时停止国民党金圆券的流通。
民国时期,新疆实行第二次币制改革,确定以银圆本位,铸造面值“壹圆”的大洋银币,恢复银圆在新疆流通市场的行用,同时发行十足兑换的银圆票。新疆省政府铸造的银圆“壹圆”,每枚重库平7钱2分,合26.86克,成色纯银含90%,与内地船洋银圆等值,共同流通行使。这是新疆省最后一次铸造银圆,也是唯一一次以“圆”为单位的大洋银圆。
新疆铸造的新版“壹圆”大洋银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1949年5月20日新疆开始正式实行第二次币制改革铸造大洋银圆,至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起义前,这一时期铸造的新版“壹圆”大洋银圆,在银圆的正面下首铸有“民国卅八年”五字汉文纪年。一种是1949年9月25日新疆通电和平起义后至11月底,这一期间铸造的新版“壹圆”大洋银圆,在银圆的正面下首将“民国卅八年”改铸为“一九四九年”五字汉文纪年。
新疆1949“壹圆”银币,由新疆造币厂铸造,面值“壹圆”。银币正面中央铸汉文“壹圆”,周围两侧饰以两枝麦穗围绕,两枝麦穗交叉处以丝带相结,麦穗纹饰上首铸有汉文“新疆省造币厂铸”七字,麦穗纹饰下首铸有汉文“民国卅八年”五字纪年,左、右两侧各添铸有一朵五瓣花饰间隔。银币背面中央铸有一圆形珠圈,珠圈内上部铸阿拉伯数字“1”,下部铸维吾尔文“Dollar”(汉译为“元”);珠圈上首铸有维吾尔文“Xingjang Olkalk Pul Kuyush Zawutida Kuildi”(汉译为“新疆省造币厂铸”),珠圈下首铸有公元纪年“1949”。
新疆省造币厂铸造新版“壹圆”银币,直至1951年10月1日发行印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统一全省货币,这种1949“壹圆”新版银币才被限期收回,停止在市面流通使用。此种新版“壹圆”银圆的版式亦极为繁杂。根据面文“壹圆”字体分为“实心字”与“空心字”版式,根据银币背面阿拉伯数字“1”又可分为尖足“1”(尖足又分为大尖足、小尖足)与方足“1”;根据银币正面下首的纪年,分为“民国卅八年”和“双一九四九”年版,双一九四九年版中又分为开口“四”和闭口“四”;另又有双空体字版,童体字版等等,不下几十种版式。
①千家驹、郭彦岗:《中国货币吏纲要》,17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②《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卷8,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丙子。
③对于这一数据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有300余万两说、200万两说、180万两说。
④当时的协饷主要是为了保证新疆军政费用,主要是军饷。
⑤曾问吾:《新疆之军饷与赋税》,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总编室:《中国经营西域史》,第3节,317页,1986。
⑥曾问吾:《财政之整理》,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总编室:《中国经营西域史》,第4节,411页,1986。
⑦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银币三,阿克苏局。
⑧千家驹、郭彦岗:《中国货币史纲要》,192页、19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⑨张惠信:《中国货币史话目录》,67页。
⑩汪旭:《清代新疆省首次机制币始末——兼纠正王树楠始机制币之误说》,载《新疆钱币》,2010(2)。
(11)政协湖北省恩施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湖北省恩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新疆巡抚饶应祺文稿》,武汉,恩施州新闻出版局,2007。
(12)政协西北五省(区)暨西安市文史资料委员会:《西北近代工业》,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
(13)《清宣宗实录》,卷129,道光七年十一月癸丑。
(14)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三,铜币二,阿克苏局。
(15)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银币一,迪化局。
(16)即张曜军中的湖北籍军士组成的部队,称楚营。
(17)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金币。
(18)“藩司”,即新疆布政使一职,主管一省之经济事务,在新疆称“藩司”。
(19)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金币。
(20)王永生:《新疆历史货币》,北京,中华书局,2007。
(21)穆渊:《清代新疆货币史》,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1994。
(22)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银币一,迪化局。
(23)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银币三,喀什噶尔局。
(24)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银币二,阿克苏局。
(25)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银币一,迪化局。
(26)曾问吾:《中国经营西域史》。
(27)王树楠:《新疆图志》,食货四,银币一,迪化局。
丝绸之路货币研究/黄志刚主编.-乌鲁木齐: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10;新疆